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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曾俊華甘做反對派代言人 還算愛國愛港嗎?

2017-02-28

黎子珍

曾俊華雖然入閘,但這是向反對派「跪低」換來的,其提名票8成來自反對派。曾俊華罔顧中央對特首參選人是否愛國愛港的關切。愛國愛港不是空口講的,而是看在重大問題、原則、關鍵時刻的表現。在人大「8·31」決定、基本法23條立法等原則問題上,反對派對抗中央、否認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包庇激進勢力、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曾俊華接受反對派的提名,甘做反對派的代言人,逾越中央底線,違背愛國愛港立場,還能算是愛國愛港嗎?

上周六特首參選人曾俊華遞交了提名表,較事前預告的提前了兩天時間。從公佈的提名分佈來看,總共160張選委提名票中,只有約20多張屬於傳統建制派,當中包括向來言行出格的自由黨前主席田北俊等。另外的130多張全都來自反對派陣營,兩者比例幾近8比2。曾俊華提前遞交提名表,是由於他害怕自己愈向反對派「跪低」,就愈可能令僅有的建制派提名流失。

向反對派提出的兩項要求讓步

支持曾俊華的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透露,曾俊華最初是希望取得100個建制提名、50個「泛民」提名,但很多建制派未有提名他,或轉為提名林鄭。曾俊華流失建制派支持,是因為他不斷向反對派提出的兩項要求讓步,包括要求參選人不提人大「8·31」決定重啟政改、不要23條立法。反對派或明或暗表示,誰答應這些條件,就把票投給誰。

曾俊華發佈政綱時,表示若當選,會同步推出23條立法及在「8·31」基礎上重啟政改,爭取在2020年前完成兩項工作。但為向反對派求票,曾俊華反口覆舌迎合反對派的要求,改為須在沒有前設作為重啟政改諮詢的前提,甚至聲稱重啟政改時可以提出超越「8·31」決定的意見,這是暗示「8·31」決定可以修改甚至推翻。

曾俊華在政綱中表明無理由再拖延為23條立法,但會以白紙草案進行諮詢,後來又稱沒信心在2020年完成23條立法。白紙草案是尚未提交立法會的草稿,白紙草案即政府在立法上沒既定立場,既可立法、也可不立法,甚至可以收回,魔鬼原來在「以白紙草案進行諮詢」的細節中。

提名分佈反映得不到建制派信任

曾俊華為拿到反對派提名,在23條立法和「8·31」決定兩個重大原則問題上,為了入閘放棄原則,和反對派搞「魔鬼交易」。反對派明言,提名曾俊華是因為對方在近日網誌中刊載了對於政改、人大「8·31」框架及23條立法的「最新立場」,「展現了誠意」云云。而反對派開出的條件,嚴重抵觸中央的特首標準,衝擊「一國兩制」底線,挑戰中央和基本法權威。

曾俊華提名分佈背後所反映的是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即根本得不到建制派信任。建制力量是支持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最主要力量,曾俊華失去這個最基本的支持,莫說是當選希望渺茫,即使當選,也無法帶領廣大港人做好特首份內的工作,更不符合中央對特首的基本要求。選舉輸贏是兵家常事,但曾俊華的政治表演一旦失去人格,就晚節不保,永遠是輸家。

是貨真價實的「是非不分」

曾俊華宣佈參選行政長官時,表示「愛國愛港」從不是空話,1997前香港上下表明一切,他指今日「是非不分」宣揚「港獨」的人是不懂香港。他又承認家人擁有外國護照,但他認為這不代表不愛國愛港。但曾俊華提名票8成來自反對派,甘做反對派代言人,這才是貨真價實的「是非不分」。曾俊華表示自己「愛國愛港」,這不是自相矛盾嗎?甘做反對派代言人,怎算愛國愛港?

社會各界質疑,倘有特首參選人所得的大部分提名票均來自反對派選委,會讓人感覺他甘做反對派代言人,逾越中央底線,違背愛國愛港底線。社會各界擔憂,反對派逢中必反、阻礙政府施政,如果由甘做反對派代言人的人當特首,反對派會有什麼回報?香港會變成什麼景況?實在不堪設想。

曾俊華違背愛國愛港立場

曾俊華依賴反對派的提名入閘,等同做反對派的代言人,在「8·31」決定、23條立法等原則問題上回報反對派,實際上將自己推到了一個極端境地,既失去了原則底線,又喪失政治品格,違背愛國愛港立場,將不可能得到中央的信任,也不可能得到廣大市民和多數選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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