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老屈選票驗指紋 選舉處嚴斥《蘋果》

2017-03-0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旦)為了抹黑特首候選人林鄭月娥,親反對派的《蘋果日報》可以去到幾盡?該報專欄作家李慧玲撰文聲言,她「聽聞」有「中聯辦官員」向商界選委稱,特首選舉投票後,選票會被送到內地「驗指紋」云云,意圖製造白色恐怖。選舉事務處昨日嚴正聲明,所有選票和相關文件均由總選舉事務主任負責妥為保存,而所有選票都會在限期屆滿時立刻全數銷毀,有關評論文章所述的傳聞毫無事實根據。

李慧玲在昨日《蘋果》的專欄文章中聲稱,她「聽聞」有中聯辦官員為了「確保林鄭不會走票」,就向「商界選委」表示,中聯辦「有方法知道選委究竟投給哪一位候選人」,「如果這些選票最終運到內地,而國家又掌握你的手指紋,只要檢測對照便馬上知道你投票支持了誰。」

恫嚇內地驗票 自製「白色恐怖」

她聲稱,有關對話「近日在商界選委之間流傳,大家在邏輯上並不敢否定其可能性」,因為「選舉之後,大家從來沒有為意選票的下落,究竟是被毀屍滅[抑或封存在某個政府貨倉,從來無人過問,換言之,這些選票被失蹤也不會被發覺......只要選委擔心有這個可能性存在,在投暗票時心生猶豫甚至恐懼,足夠白色恐怖。」

李慧玲聲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要用行動建立大家信心」,「例如投票經核實結果後當場用碎紙機將選票處理掉,便馬上攻破驗手指紋的白色恐怖。特區政府肯嗎?敢嗎?」

選舉事務處發表聲明,指根據《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選舉主任在根據選舉法例宣佈選舉結果(或終止有關選舉程序)後,必須隨即將選票包裹和密封。選舉主任會邀請候選人、選舉代理人或監察點票代理人,在選舉主任將有關選票包裹和密封及加以批註時在場監察。

選舉處:保存6個月即銷毀

聲明續指,已密封及加以批註的選票包裹,以及有關選舉文件,依據法例會由總選舉事務主任負責妥為保存。除非是根據法庭在關乎選舉呈請的法律程序中或在其他法律程序中所作出的命令,否則總選舉事務主任不得准許任何人檢查任何選票。總選舉事務主任須妥為保存選票及有關選舉文件6個月,除非法庭在關乎選舉呈請的法律程序中或在其他法律程序中所作出的命令另有指示,否則總選舉事務主任必須在該6個月屆滿時立刻將該等選票和相關文件全數銷毀。

選舉事務處嚴正指出,有關評論文章所述的傳聞毫無事實根據,亦是法律所絕不容許的,並重申根據選舉法例的規定,整個投票過程都是保密的。一如既往,選舉管理委員會會嚴格按照法律要求,全力確保特首選舉在公平、公開及誠實的情況下舉行。

涂謹申揶揄 「又唔係簽生死狀」

對於李慧玲的天方夜譚,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也揶揄,「過往議員辦事處收過恐嚇信,同事會報警處理。警方回覆掃唔到指紋(包括拆信同事指紋都掃唔到)。」他並標註道,「投票係暗票」、「又唔係簽生死狀」、「投票唔洗(使)打指紋」。

網民「Wai Shing Ng」也揶揄道,「其實國家會聘請外星人使用外星科技即場改票GA(謘^!」「Kwan Fat」明知是假,但就惟恐天下不亂地稱,「麻煩你地(])鶹鴭e那邊宣傳下!」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