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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獲頒金紫荊大紫荊嘉許

2017-03-14
■2011年,梁振英獲頒授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資料圖片■2011年,梁振英獲頒授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資料圖片

1999年,香港特區共有260人獲行政長官頒授勳銜及作出嘉獎,梁振英獲頒金紫荊星章,特區政府讚揚他致力為社區及公眾服務,表現傑出,參與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籌備工作,貢獻殊多。2011年,共有332人獲頒授勳銜及作出嘉獎,梁振英是兩名獲頒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的其中一人。

特區政府當年讚揚梁振英長期參與公共服務,表現卓越,尤其在協助香港順利過渡方面,貢獻卓著,並致力推動「一國兩制」的落實,建樹良多。梁振英出任行政會議召集人期間,肩負輔助行政長官管治香港的重任,在制定政策過程中提出精闢見解,表現出色。基於他的專業背景及專長,梁振英致力促進本港專業界別的共同利益,並推動專業人士為香港社會及經濟發展出力,因而獲頒授大紫荊勳章。 ■記者 聶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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