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界:違法受制裁非「清算」 檢控「遲到好過無到」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鄭治祖)違法「佔領」行動的主謀及核心推動者,在事件結束兩年多後,終被警方預約拘捕、落案起訴。名多立法會議員認為,有關檢控行動「遲到好過無到」,更直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批評違法「佔領」搞手打出所謂「公義」招牌,以為就可以毋須負起任何法律責任。對於有被檢控者形容自己被「清算」,他們認為,今次的檢控行動,有助維護香港公平公正的法治招牌,而兩年來直接參與違法「佔領」分子陸續被起訴定罪,現時終於對違法行動主謀及核心推動者採取法律行動,是體現法治精神,違法者接受法律制裁是合情合理和必然,有助解決違法「佔領」引起的系列後遺症。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起訴『佔中』違法者,包括發起『佔中』者,是體現法治精神,違法者被起訴,是依法辦事,亦是合法、合情、合理」,檢控是「遲做好過唔做」。
李慧琼:司法獨立不涉林鄭
對於反對派聲稱為「清算」,李慧琼認為,兩者並非同一件事,強調「司法獨立自然有其起訴程序,亦不應拉到林鄭來說,只會令新政府更難處理社會撕裂」,而「佔領」分子被起訴是體現法治精神,違法者接受法律制裁是合情合理和必然。
梁美芬:顯港檢控政策一致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9名「佔領」策劃者及核心參與者,現被起訴「公眾妨擾」罪名恰當,顯示出本港檢控政策的一致性。這次被落案者包括法律教授和大律師,他們熟悉法律卻公開挑戰法律底線,有關言行及「佔領」所引起的張力,令本港產生藐視法律的嚴重不良風氣。作為大型違法事件的公開「倡導者」,長達兩年未負法律責任,助長了這種張力的持續。9人終被追究法律責任,維護了守法至上、一切行為均需守法的正面信息,證明本港司法制度的公平公正。
張宇人:爭民主就可不守法?
自由黨主席張宇人指出,當日發動「佔領」行動時,3名主事者及核心推手均承認,這是一場違法的行動,更曾多次提及到屬違法,到行動尾聲時還勸說參與者自首。從主事者的種種行為,即反映他們「明知」是一件非法行為,質疑他們為何可反過來形容自己被「清算」。他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舉出「爭取民主」四個字,再站在政治道德高地,就可以不守法律,「為何『佔中』者可以不守法,保護『一國兩制』反被攻擊,世界哪有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