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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互諒互讓 解決棘手問題

2017-05-13

文滿林 香港華人革新協會副會長

勞資雙方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問題各不相讓,已持續一段時間。日前勞顧會再次舉行討論,仍未達成共識。而由勞方、資方及政府各自提出的三個方案都有不足之處,需要時間來作出修改和完善。然勞方代表責成政府在餘下不足兩個月任期促成共識,似乎有點急躁之嫌。大抵因為在去年僱員強積金對沖遭「沖走」的金額,首三季已達30億元,較前年同期的20億元增加50%,勞方代表想盡快堵截僱員強積金不斷被蠶食之故,但解決問題不能急於求成,需知欲速則不達。

勞資雙方一時達不成共識,最好用多些時間紓緩一下,這對雙方都有好處。記得在推行強積金立法時,資方提出強烈反對,認定推行強積金制度對商界是一個沉重打擊,一旦實施,會有一半企業倒閉云云。結果,經過多年時間的醞釀,最後在2000年得出一個勞資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由此可見,時間有助勞資雙方化解矛盾。

事實證明,推行強積金制度並無出現商界擔憂的後果。然而在立法的制定及推行,必須讓勞資雙方有一個時間性來協調,才會有好結果。訂立最低工資也是這種過程。在這之前,工資多少都是由勞工市場供求來決定的,商界一時間接受不了,但經過一段時間的協調後,商界還是接受了最低工資立法。

至於制定標準工時問題,男士享有7天侍產假問題,爭取享有17天紅色有薪假期問題,都是涉及勞資雙方利益、關係和矛盾的,絕不能由單一方面說了算,當然也不可能由政府這個中間人說了算。無論提出什麼方案,都需要勞資雙方的認同和接受才行。勞資雙方需要討價還價,都需要一個時間和過程,時間就是一切的關鍵。

尤其是標準工時的立法,遠比設立最低工資複雜得多,涉及人員和範圍也大得多。可以相信,不會一年半載就解決得來。雙方需要耐性和諒解,最重要的是勞資雙方都有誠意,而政府又要秉持中立為解決問題盡心盡責。

說到撤銷強積金對沖問題,勞資雙方也已爭持多年了。其中甚得勞方支持的「基金池」方案的基金額為2,600億元,資方五大商會提出的方案則為1,600億元。相差雖然1,000億元之距,但只是差額問題,並不是性質問題,相信可以有商量餘地。只要勞資雙方各讓一步,將差額收窄一些,問題不難解決。至於防止「基金池」濫用問題,這方面就需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較為妥當。也會收到效果。

近20年勞資雙方關係得到改變和改善,遇到不少棘手問題都能得到妥善解決,工潮及糾紛事件逐漸少見,顯然有賴勞資雙方的互諒互讓,以及政府有關部門適度從中調停。個人認為,最關鍵的是用時間來緩和緊張氣氛作緩衝期,讓雙方在爭拗中能冷靜下來,令問題逐漸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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