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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味】拒絕「文化播『獨』」 校方責無旁貸

2017-05-16

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近期網絡上出現了一個名為「本土工作室」的組織,主要是製作大量宣傳「港獨」商品,例如文具、月曆、旗幟、服飾等,不論產品種類為何,都會印上「香港獨立」等宣傳「獨立」、分裂、挑動兩地對立的字眼。這個「本土工作室」近期更積極進入校園,近日就在香港兆基創意書院擺攤,售賣「港獨文化」產品,大庭廣眾公然「播『獨』」。

這個連地址都不敢寫出來的「本土工作室」,此地無銀地表示,其宗旨是「以設計/創作宣揚『香港本土』意識;不屬任何團體或組織」。其實,這完全是大話連篇,這個「本土工作室」,實際就是「香港民族黨」、「青年新政」等「港獨」組織在背後推動成立,目的是要以「文化播『獨』」,進入校園。這是「港獨」勢力的一個新趨勢,說明校園將是「港獨」的下一個主要戰場。

這個「本土工作室」的出現,與「港獨」勢力被重創有直接關係,宣誓一役,「青年新政」兩名「獨派」議員被褫奪議員資格,人大釋法在制度上粉碎了「獨派」人士進入議會之路,加上社會民意反撲,「獨派」已成過街老鼠,頭面人物紛紛出走,「青政」梁游等人只能垂死掙扎。「獨派」受到巨大打擊,於是開始調整戰略:一是大舉入侵校園,利用「學生動源」在中學「播『獨』」,而各間大學學生會基本上已被「獨派」及「激進本土」掌控,「港獨派」亦利用各學生會「堂而皇之」的進入校園。二是通過「文化播『獨』」,通過一些文化手段,以較軟性的手法如漫畫、網台節目以至商品銷售等在社會上宣揚「港獨」。「本土工作室」正是「港獨派」將魔爪伸向校園的產物。

對於「港獨派」公然在校園內售賣產品,校方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不僅因為「校園內不得進行商業活動」,更重要的是,「港獨」違反基本法,也涉嫌觸犯多條刑事條例,屬於非法行為,大學學生會絕不能與這些「港獨」組織合作售賣「港獨」產品,校方如果任由這些組織公然在校園內售賣「港獨」產品,同樣要承擔責任。

校方拒絕擺賣「港獨」產品,與打壓「學生會自主、言論及思想自由」無關,而是在「一國兩制」之下,校園絕對不能成為「播『獨』」之地,更不能容許「港獨派」在校園內借「港獨」來做生意,這些行為已是抵觸了基本法,如果校方不阻止,教育局也應該阻止並且嚴正追究。

「港獨派」大舉入侵校園,目的就是要在校園「播『獨』」,培養第二梯隊。諷刺的是,教協等組織對於反對國民教育不遺餘力,但對於「港獨」入侵校園,卻是隻眼開隻眼閉,難道在他們心中,了解國家認識歷史就是「洗腦」,宣傳「港獨」就是「學術討論」?如此雙重標準,反映其政治蒙蔽理智。

「港獨」意在分裂國家,損害國家及香港安全,並不屬於言論自由範疇,難道商量謀殺犯罪,都是言論自由?社會不容「港獨」,學校更不能讓「港獨」入門,校園更不能淪為「港獨」以至「台獨」、「藏獨」藏污納垢之地,教育局應該採取針對性措施,學校也應主動出招保護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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