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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美容案】首被告姊接受CIK療程亦染菌

2017-06-23

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疑接受打針療程後不治,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實驗室助理陳冠忠和註冊女醫生麥允齡,3人同被控誤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昨將曾盛載3名女病人血液樣本的鹽水袋、試管,以及放於細菌感染機的培植樣本呈堂,陪審團起初隔茪j封套膠袋觀看證物,惟法官建議陪審員應拆開膠袋細看,有陪審員聞言即尷尬微笑,並向鄰座陪審員做出洗手的動作。

在審視呈堂物之前,6男3女陪審員每人均獲發一對白色膠手套及口罩,由法庭書記協助將證物傳閱,並拆去大膠袋,而有關證物仍有小膠袋包裹,看畢證物後每名陪審員亦獲發消毒濕紙巾清潔雙手。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女死者陳宛琳(46歲)2012年10月3日接受CIK療程注射後感到不適,翌日返回中心求助時已發燒高達40°C,職員及後將她送院,院方隨即將陳轉送深切治療部,惟留醫一星期後終告不治。

另案中女被告麥允齡曾向兩名接受CIK療程後出現不適的女病人黃鳳群及王靜波,處方多種藥物,主要是用作消炎及止痛。藥物包括撲熱息痛(Paracetamol)、胃藥西咪替丁(Cimetidine)、止痛消炎藥痛博士(Cerebrex)及抗生素阿莫西林(Amoxicillin)。

控方又透露,首被告周向榮患有肺癌的胞姊周欣欣,2012年8月至9月期間也曾接受CIK療程,周欣欣於案發後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抽血檢查,其中一個血液樣本顯示有受細菌感染。事後院方再將周欣欣的血液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進行第二次化驗,伊院醫生事後為周撰寫了兩份醫療報告,涉及日期為2012年10月5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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