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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Q&A

2017-07-27

問:香港市民在高鐵車廂內上facebook,是否需要「翻牆」及被追究刑事責任,甚至觸發「尋釁滋事罪」的風險?

答:乘客在香港段上的高鐵列車車廂內作出的行為會否構成內地法律下的刑事罪行,須根據內地法律處理。(陳帆:市民可使用本地SIM卡合法「翻牆」;李家超:會與內地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手法)

問:有人在「內地口岸區」目擊罪案發生,能否致電999求助?

答:內地與香港有關部門會探討,而屆時一定會有相應的措施協助市民求助。

問﹕如在「內地口岸區」發生火警或醫療事故,是由香港還是內地人員處理﹖

答﹕由雙方成立的跨部門「應急救援事宜專責小組」,會考慮事發地點在哪裡及傷病者在哪一方會獲得最佳醫療協助而作決定。

問:倘有人因火警或事故由車廂走到路軌,會否被視為非法入境者?

答:有關人士會被視為未辦理好出入境手續者,會按一般程序處理。

問:設立「內地口岸區」會否影響港人在基本法保障下的人權和言論自由?

答:在西九龍站辦理的內地通關程序與一般內地口岸辦理的通關程序無異,不存在減損乘客權利的問題。

問:駐港解放軍亦要遵守香港法律,為什麼西九龍站執勤的內地人員完全不受香港法律約束?

答:「內地口岸區」視為香港特區區域範圍之外,除非另有規定,在「內地口岸區」將適用內地法律。

問:會否為了趕及高鐵明年第三季通車而要求人大釋法?

答:特區政府沒有計劃提請釋法。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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