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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琪指放生「長毛」帶來壞信息

2017-08-09
■陳曼琪 資料圖片■陳曼琪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社民連「長毛」梁國雄任立法會議員時曾接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捐款,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甩身,律政司發言人前日指無意就是案提出上訴。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昨日指出,律政司的決定為社會帶來一個壞信息,就是法律面前並非人人平等,政治蓋過法治,將打擊法治制度的公信力。

陳曼琪在接受網媒《港人講地》訪問時就坦言對律政司的決定「極度失望」,認為會為社會帶來壞信息,「立法會議員可凌駕法律,造就一小撮人擁特權。不上訴決定嚴重打擊香港的廉潔制度及標準要求,動搖香港的法治制度及核心價值,因為立法會議員既是立法者,又不受法律約束監管言行。」

促律政司再研上訴

她質疑,立法會議員權力過大,不受法律約束,法治制度及根基被動搖,有走向人治的危險,法律的公信力也受到嚴重打擊,促請立法會需盡快堵塞立法會議員申報制度的大缺口。

陳曼琪認為,基於該案判決對社會負面影響極大,律政司應重新考慮不上訴的決定,「其實,我覺得有一個法律觀點需釐清的。一個人以立法會議員身份收錢的法律定義是什麼?『個人』的法律定義是否包括與他立法會議員身份有連繫的第三者呢?associated third party?這是法律問題,需要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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