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傳銷
誘騙學生、農民、下崗職工等群體,採取暴力或軟暴力方式控制人身自由,並操控他們從事傳銷活動。
謊稱「國家試點」、「西部開發」組織傳銷
以所謂「資本運作」、「特許經營」、「加盟連鎖」、「連鎖銷售」等形式,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誘騙群眾到相應地區從事傳銷活動。
假冒直銷企業進行傳銷
直接冒用正規直銷企業的企業名稱或冒用其名義,通過網絡招聘銷售人員及作出虛假宣傳,以銷售商品為掩護,以高額返利、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發展加盟商、業務員等形式從事傳銷活動。
新型互聯網傳銷
打着資本運作、項目投資等旗號,對不特定對象招募會員,以返現為誘餌拉人頭發展下線等形式組織領導傳銷活動。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