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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脊醫告誹謗 《蘋果》死撐僅帶出「疑問」

2017-08-2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香港脊醫學會會長陳顯強不滿《蘋果日報》5年前刊出3篇涉嫌誹謗他的報道,影響個人聲譽,興訟向《蘋果日報》索取懲罰性賠償合共100萬元,案件昨於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

被告聲言,文章中描述原告與涉及層壓式推銷的公司名字只是相似而已,並沒有指控原告與推銷活動有關連。

原告反駁,文中字句編排等均把「層壓式推銷」、相關公司及原告聯繫起來。法官亦質疑一般讀者看過文章,可能會得出該些公司同是參與一樣的活動。

原訴陳顯強為執業脊醫,身兼香港脊醫學會會長、澳門鏡湖醫院顧問醫生等多職。

被告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時任總編輯張劍虹、蘋果日報網頁持有人AD Internet Limited及壹傳媒網站擁有人AtNext Limited。

原訴一方指,被告沒有急切性及必要性標示陳在報道中,並質疑被告沒進行合理的調查或核證,就報道陳及有關公司的名字,並將之聯繫到有關層壓式推銷的報道文章。原告早前透露,索賠金額包括要求一般性賠償80萬元,及加重性賠償20萬元,即合共100萬元。

被告昨日在結案陳詞中聲稱,文章只是中性描述原告是一間公司的股東及董事,而該公司名字與涉及層壓式推銷的公司名字只是相似,並沒有指控原告與推銷活動有關,而「合理的讀者」不會只看部分內容,又稱整個報道並沒有指控原告涉及有關活動,亦沒有指原告與相似名字的公司有任何關係,只是帶出「疑問」,「合理的讀者」不會因此得出有相關聯的結論。

原告反駁,文章中的字句編排等,均把層壓式推銷與相關公司及原告聯繫起來。法官亦質疑文章中列舉的公司名字相似,且地址相同,一般讀者看過後,可能會得出原告與推銷活動有關,或是知悉事件及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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