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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不能干預政治及破壞法治

2017-09-02

黃國恩 執業律師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宗教本應導人向善,倡議和平大愛,強調包容和諧,不應挑起紛爭、加劇矛盾,才是正道。作為傳道人,更應傳播真理,不以歪理誤導群眾,說話更要以理服人,意見如有不同,更不能惡言相向,要有高尚的道德標準,更不應利用宗教身份,干預政治、破壞法治。

最近本港法庭有3宗彰顯法治的判決,一宗是反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案,13名男女因非法集結罪成,被判處執行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認同案件涉及暴力,判刑過輕,原審法官犯了法律上錯誤,改判各被告即時監禁8至13個月不等;另一宗是「雙學三丑」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3人衝擊政府總部被改判即時監禁6至8個月;第三宗就是「青症雙邪」梁頌恆、游蕙禎的立法會就任宣誓案尋求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終極被拒,梁游翻案無望。

「政治打壓」論破壞法治

前兩宗上訴庭的判決撥亂反正,大快人心,是彰顯法治之舉,但由於判決不合反對派的胃口,連日來反對派對有關判決口誅筆伐,律政司司長、法庭,甚至主審的法官都被反對派的頭面人物瘋狂攻擊,抹黑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司法不公」,這完全是顛倒黑白是非,這些毫無事實根據的言論正正在破壞香港的法治。

由於反對派狂妄過分的言論,香港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罕有發出聯合聲明,捍衛香港司法獨立,駁斥嚴重失實的指控。聲明指出,上訴庭判決未見任何跡象「是建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認為有關被告經法律程序審理、定罪及判刑。整個過程,被告都有法律代表辯護,聆訊是公平及公開的,更指無根據的抨擊,將有損香港司法。

言猶在耳,當梁游案被終審法院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後,公民黨不但對終院判決表示失望,又攻擊特區政府「為虎作倀」,「利用釋法及法庭清除異己、破壞『一國兩制』」云云。以大律師作為黨主席及黨魁的公民黨,竟發表如此偏頗的聲明,指責法庭被利用,變相攻擊香港的司法不再獨立,嚴重損害香港法治聲譽,令人失望。

在反對派一輪抹黑後,有「政治主教」之稱的前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也粉墨登場,在面書湊熱鬧,搭上反對派批鬥香港法治的「屍殺列車」。

「政治主教」指控失實

陳日君在其面書上散播歪理,言詞偏激,大放厥詞,竟說「香港沉淪了」、「香港的法治已被破壞了」。香港法治良好,司法獨立公正,說「香港沉淪」、「法治被破壞」,都是假話謊言,旨在誤導公眾。以「殘酷暴政」暗諷特區政府,胡說香港法院不能捍衛司法獨立,人大釋法是修改法律,顯示其不尊重基本法,不尊重法庭,不尊重法治。

陳日君的觀點其實與反對派政客無異,只尊重有利自己的判決,對於不利自己的,就說成是「政治打壓、偏頗、不公義」,法治只是其達至政治目的工具,有利的便會利用,不利的則妖魔化。

最離譜的是,陳日君以個人揣測,託詞有第三者對他說,「為政府打官司可做法官」、「判政府贏官司可升級」,這些是事實嗎?陳日君是在委任法官一事上抹黑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嗎?是在質疑香港的司法獨立嗎?一位退休神職人員如此輕率說出嚴重指控的事,但又拿不出實質證據,含糊其詞,究竟目的何在?相信大家心裡有數。

陳日君的表現,與一位德高望重的退休天主教主教有頗大的距離,他的言行高度政治化,不符合大眾對主教的期望,令人惋惜。其實宗教歸宗教,政治歸政治,兩者不應互相干涉;更不應利用宗教身份,干預政治、破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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