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祥 新界社團聯會會長 立法會議員
上訴庭日前在衝擊立法會及政總東翼前地兩案中,改判多名被告入獄,破壞派即輸打贏要,對判決扣上「政治干預法治」等失實指控。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則聯合重申,未見有任何跡象顯示判決建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並強調若對判決提出無根據的抨擊,有損香港司法及社會整體利益。
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司法制度,為香港的安定繁榮奠下基礎。惟過去數年來,所謂的法律學者戴耀廷等反對派高呼「違法達義」的口號,把衝擊法治美化為「公民抗命」,煽動港人尤其是年輕人成為他們政治私利的犧牲品。結果,當別人的孩子因違法淪為階下囚,政客們的孩子卻放洋留學,前程似錦。
別人的孩子犧牲了,那些罪魁禍首還講風涼話,辯稱自己無任意叫人違法,只是沒有預計「抗爭者」要承擔這麼重的刑責,又宣稱「公民抗命」在普通法中有「悠久及光榮」的歷史,繼續為違法暴行貼金。更可恥是反對派為了金蟬脫殼,肆意扭曲司法制度,諉過判決甚至審案法官本身,聲言這是「政治審判」云云。
當部分市民看到年輕人鋃鐺入獄,加上個別傳媒輿論的粉飾渲染,心中不禁戚戚然。但必須重申,個別搞手在不顧他人安危,強逞英雄後,承擔罪責是理所當然的,否則人人打着「崇高理想」滋事,暴力歪風只會愈吹愈烈。為了我們的下一代,社會大眾斷不能縱容政客再模糊法治界線,必須支持律政司把仍然逍遙法外的「佔」禍元兇繩之以法,依法辦事,讓香港撥亂反正,重返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