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者:長頸鹿食葉拉長脖子 進化不靠訓練
上次跟大家介紹了達爾文(Charles Darwin)的「進化論」(Theory of Evolution),今天再和大家分享有關「進化論」的有趣二三事。
後天本領難遺傳 顯露理論弱點
坊間流傳一個解釋進化論的例子:長頸鹿的脖子會這麼長,是因為牠們一直在努力,伸長脖子去爭取高樹上的葉子;久而久之,牠們的脖子就變長了。這是法國學者拉馬克(Jean-Baptiste Lamarck,1744 - 1829)提出的一個進化理論。
這個說法容易給大家一個印象,以為祖先竭力生存的努力,造成了後代的特徵。誠然,假若我們天天鍛煉身體,身體自然就會越來越好;同樣道理,某些器官(或才能)被經常使用,這些器官(或才能) 就會越來越進步。
不過這個理論有一個弱點:不管我今天如何努力,將自己訓練成為一個百步穿楊的神箭手,我的子女卻不會一出生,就自然成為另一個神箭手。這是因為後天努力的成果,基本上都不會影響我的遺傳基因,因此並不會直接遺傳到我的後代之上。(雖然有證據指出有些後天發展的特徵能夠遺傳到後代,不過這些例子看來只是少數。)
如果今天我努力增長了一米的脖子不能遺傳給我的子女,他們出生時的脖子跟他們的祖先一樣的短,我們又如何能夠演化成脖子很長的物種呢?
因此達爾文的理論,把重點放在先天不同的個體(有些鹿一出生,脖子就比牠的同伴長了一點),能夠更好適應環境的(也就是脖子比較長的那些),有更多的機會去交配繁殖。由於牠們是先天上脖子就有點長,這個特徵自然能遺傳給後代,逐漸演化成脖子很長的物種。
由「溝淡」論到發現「顯性」「隱性」基因
近代天體物理學家及作家李維歐(Mario Livio)在他的著作《從達爾文到愛因斯坦:科學理論的美麗錯誤與演進》(Brilliant Blunders: From Darwin to Einstein: Colossal Mistakes by Great Scientists That Changed Our Understanding of Life and the Universe)中指出,達爾文那個時代流行的遺傳理論,其實並不「支援」他的「進化論」。
那個時候流行的,有點像我們平日打趣的說法:一位很矮的先生跟一位很高的太太,他們子女的身高會是怎麼樣?一定是「高」的遺傳因子與「矮」的混和在一起,因此他們的後代將會是中等身高。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鹿就很難演化出長脖子了。起始的時候,一定是長頸的鹿比較稀有,因此大部分時間牠們都會跟脖子不是很長的異性交配;那些「高」的遺傳基因,就會慢慢地被「稀釋」了。試問又如何會生出長頸鹿這個物種?
幸而其後奧地利學者孟德爾(Gregor Mendel,1822-1884)研究出基因「顯性」及「隱性」的特色,為達爾文的進化論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張文彥博士
作者簡介:香港大學土木及結構工程學士。短暫任職見習土木工程師後,決定追隨對科學的興趣,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取得理學士及哲學博士學位,修讀理論粒子物理。現任香港大學理學院講師,教授基礎科學及通識課程,不時參與科學普及與知識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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