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洩內部資料違誠信 損公眾對警隊信任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期間懷疑充當「無間道」撐「黃絲帶」的男督察施琚A涉嫌在「佔領」期間利用警隊的電腦系統,取得同袍的個人資料「起底」後,在網上社交媒體平台擅自發放。警方調查後無意中揭發他的電腦硬碟內,收藏271段兒童色情影片及照片。施琣重e在區域法院否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連同早前承認的另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昨日兩罪合共判囚27個月。法官斥責被告將警隊內部資料放上網,不但違反誠信,更損害公眾對警隊的信任,罪行嚴重,必須判監。
被告施琚]31歲),已婚,案發時是警務督察。法官祁士偉參考過被告索取心理及精神報告,其中,心理報告指被告並無心理或精神問題,重犯機會不高;精神報告則指被告患有哮喘和敏感症,受審時亦曾病發。
行為影響警隊電腦安全性
祁官斥責被告將有關資料放上社交平台,行為影響了警隊電腦系統的安全性,亦影響了警隊的尊嚴,破壞警隊的誠信,只是念及被告初犯,再犯案機會不高,酌情減刑。
控方指出,警方於2014年11月28日進行網上巡邏,發現前一天在名為「反佔中認人組」的facebook群組裡,用戶「Tonic Shepherd」上載了兩名警員於警察內聯網電話簿資料的截圖,並留言:「有在場人士透露在場警員不斷挑釁市民,警員編號如下:PC87××、PC13×××,如發現有其他警員挑釁或使用武力,請記低編號及影相,感謝!」
警方調查後發現有人於11月27日,利用被告於北角警署的桌面電腦,存取警察電話簿及搜索兩名涉事警員資料,而被告當時正在當值。
12月1日警方到被告辦公室調查,發現其手機登入了facebook中「Tonic Shepherd」用戶。被告於去年2月2日被捕。
辯方為被告遞上包括被告妻子、父母及朋友等的12封求情信。其中被告的父母指出,一家人一直四代同堂住在一起,實在接受不了面臨分離,望法庭能予輕判。
另立法會議員朱凱Y亦有為被告撰寫求情信,稱被告洩露的資料並不涉及被告個人利益,而是在政治立場上為他人「撐腰」,又指早年被告因支持教育界人士林慧思,已曾接受紀律聆訊。
法庭聽取控辯雙方陳述後,經審訊後裁定被告施琚u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不誠實使用電腦」兩項罪名成立,兩罪合共判囚2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