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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中聯辦堵馬路 林淳軒林朗彥擬認罪

2017-12-1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去年11月初反釋法遊行中, 部分示威者不理警方勸喻堵塞馬路而被檢控,其中9名「香港眾志」及社民連等成員被控「煽惑他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合共7項控罪, 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次預審,正式審訊日期定於明年1月30日。消息指,屆時「香港眾志」的林朗彥和前成員林淳軒兩人將會認罪。

9名被告分別為林淳軒及林朗彥;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成員周嘉發、陳文威;「大專政關」盧德昌、葉志衍;前嶺南大學學生會主席鄭沛倫及66歲男子周樹榮。林朗彥早前已表明打算認罪,昨日案件再作預審時,控方透露另一被告林淳軒也會認罪。

遊行者入夜後佔據德輔道西

去年11月6日多個政治團體舉行「反釋法遊行」,遊行者其後轉往中聯辦,途中涉嫌跟警方爆發衝突。遊行者原本打算沿朝光街直行至中聯辦,當警方要求他們右轉德輔道西時,遊行者在入夜後佔據整條德輔道西。

警方其後容許遊行者以「流水式」分批到中聯辦後門示威,遊行者不滿,欲突破警方鐵馬防線,警方阻止他們推走鐵馬,又舉起紅旗警告,其間向他們施放胡椒噴霧。

控方昨向法庭申請不披露警方4份文件,包括3份行動指令及1份行動事後檢討,理由是內容與本案無關,而且內容涉及公眾利益故受規管,希望有關文件資料有限度地給予辯方,即辯方收到的文件中部分機密內容會被刪去,於審前處理有關申請。

辯方則建議控方即使刪除內容,仍需提供文件目錄、標題或內容撮要作參考,又建議如交由大律師或律師查看文件原文,他們願承諾不向被告及第三者披露文件內容。

下月25日再開庭

裁判官黃雅茵定於明年1月25日再開庭進行法律爭拗,處理控方能否單方面申請文件不作披露,如同日批准該申請的話,辯方則在當日避席。

代表吳文遠的大律師郭憬憲則在庭上質疑,吳文遠認為案發時不是非法集結,警方拘捕他是否屬「非法拘捕」,辯方對此將提出爭議。

辯方續稱,上訴庭今年8月先後頒下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及東北案判詞,但頒佈日期在本案案發之後,認為辯方一旦在本案敗訴,兩案例也不會適用。裁判官指爭拗仍在上訴中,現階段未適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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