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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入禀告曹貴子王利民

2017-12-20
■被追討損失的其中4名被告。左起 :陳麗兒、馮雪心、曹貴子、王利民。    網上圖片■被追討損失的其中4名被告。左起 :陳麗兒、馮雪心、曹貴子、王利民。 網上圖片

指28被告涉轉移公司資金 要求賠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康宏環球高層涉挪用公款被廉署調查,康宏集團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人稱「醫生」的殼股玩家曹貴子、上市公司佳兆業少東郭曉群、已被捕的康宏前主席王利民等28人,要求法庭頒令確認郭曉群、陳佩雄兩人所持有的股份無效,以及曹貴子與相關人等的行為不誠實和不可靠,違反董事責任,要求各人作出賠償。

入稟狀開列的28人被告名單尚包括早前被廉署拘捕的康宏環球主席王利民、副主席馮雪心、會計師兼執行董事陳麗兒、前康宏行政總裁麥光耀等。28名被告被指涉及不當轉移公司資金行為。

兩名原告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及康證有限公司在入稟狀指,被告之一曹貴子於康宏安插心腹,曹為了自身利益及鞏固自己在康宏的地位,於2014年開始替康宏物色投資者,當中疑涉不當股權分配及交易,損害康宏集團利益,最終股份於相當可疑的情況下,於月前轉移至另兩名被告郭曉群及陳佩雄身上,郭曉群是佳兆業主席郭英成兒子,郭曉群入股後已成為康宏的大股東,取得公司29.91%股權。

指曹貴子是「影子董事」

原告續指,曹貴子早於2013年逐步控制康宏,表面上於公司沒任何實際職務,實際是「影子董事」,並透過加薪等行為,令主席王利民等人聽從他的指示行事,並同意不揭發曹的不恰當行為。

傾康宏生意用秘密電郵

入稟狀指稱,曹貴子與其他投資者傾談康宏生意時,會使用特定的秘密電郵「financial9101@gmail.com」,指把「9101」倒轉便是康宏的上市編號「1019」。今年6月28日,證監會曾搜查康宏總部,曹貴子知悉今次行動,行動後一個月,郭曉群在市場上有秩序地收購大批康宏股份,實際上郭曉群及曹貴子有緊密商業聯繫。

相隔兩個月,8月16日郭曉群收購股份累積至30%就停止了收購,由陳佩雄接手收購,10月3日郭曉群及陳佩雄兩人合共持有37.17%康宏股份。

今年6月29日康宏股東會規定,37%康宏股份有秩序一起投票,支持一批董事連任,指稱該批股份按曹貴子意願投票,郭及陳非真正購買者,陳及郭根據證監會守則為一致行動人士,其收購繞過收購合併守則超過30%須作全面收購的要求。

兩名原告現向法庭要求把康宏早前錯誤配售的股份廢除,頒令郭曉群和陳佩雄收購上述股份是無效,必須終止。

集團在入稟狀中又要求法庭頒令曹及相關人士,因促使康宏錯誤批出股份給獨立第三者,已違反了誠信及對康宏法定責任,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制郭、陳兩人行使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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