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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言聳聽屈「一地兩檢」 反對派謀補選

2018-01-0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既有法理基礎又符合香港民意,惟反對派繼續肆意抹黑有關的決定。親反對派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更在社交網站撰文,聲言是次旨在「閹割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云云。各界人士指出,基本法已列明全國人大擁有的最高權力,反對派不斷危言聳聽、大搞陰謀論,只是為了挑動市民的情緒,為今年3月舉行立法會補選造勢。

張達明在有關文章中聲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一地兩檢」安排,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真正目的是要「閹割」香港法院的「違憲審查權」,以「落實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亦可以為下一步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掃除法律阻礙」。

他更聲言,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沒有法律約束力,不能夠阻止本港法院行使「違憲審查權」推翻本地立法,故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來可能會再釋法。

譚耀宗籲勿太多猜度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譚耀宗指出,中央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毋須用這種手法影響香港,並強調中央重視香港司法制度,不會去衝擊或影響此制度,而「一地兩檢」法律基礎完備,亦在鞏固法律基礎方面做了很多工夫,特區政府的權力也不受影響,呼籲不要有太多猜度。

他坦言,香港有人因為不信任中央,故以陰謀論看中央,覺得中央做很多東西控制香港,但這是不好的看法,會令雙方在「一國兩制」下互不信任,呼籲港人多些易地而處,從中央角度思考,毋須以陰謀論看待事情。

王敏剛:斷章取義誤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指出,「一地兩檢」安排涉及內地,特區政府必須取得中央的決定才能進入下一個程序,而有關決定完全沒有超出基本法的範圍,可惜有反對派中人利用「法律界」的光環,在法律中加入其政治取向,斷章取義地試圖誤導市民。

馬恩國:人大擁解釋權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特區終審法院在「吳嘉玲案」中已明確了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即全國人大擁有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力,即使日後有人將「一地兩檢」的問題帶到法院,法院也要提請全國人大解釋,地方法院並沒有任何解釋權。

梁志祥:營造「白色恐怖」

新社聯會長、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表示,「一地兩檢」安排屬於交通問題,只因涉及的範圍與內地有關,特區政府需要得到中央的批准,而中央也不想事件政治化,遂及早作出決定,以免拖延到需要釋法的地步,惟反對派非要將問題政治化不可,相信是為了今年3月舉行的立法會補選而營造「白色恐怖」,以爭取選票。

葛珮帆:恐嚇香港市民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反對派和其法律界中人經常刻意抹黑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將有利經濟民生的議題泛政治化,這種欠缺理性的對立只會阻礙經濟發展,對社會發展毫無益處。

她批評張達明鼓吹其陰謀論,是在恐嚇香港市民,誣陷中央政府會對香港不利,完全是邏輯混亂、無的放矢,而特區政府早前已就決定的法律理據作出了詳盡的答覆,重申有關決定是根據國家憲法和相關程序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有根有據、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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