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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大律師公會不專業

2018-01-03
■湯家驊質疑大律師公會的講法不持平、 不全面、不專業。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湯家驊質疑大律師公會的講法不持平、 不全面、不專業。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大律師公會早前發表聲明,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一地兩檢」作出的決定缺乏法理依據。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昨日質疑講法不持平、 不全面、不專業, 聲明用詞也比較激烈,無助減輕社會對立,並希望公會多了解內地法制。

湯家驊昨日出席網台節目時表示,尊重大律師公會發聲明的做法,但公會指人大決定「沒有法律依據」的說法不持平、 不全面、不專業,無考慮終審法院對香港基本法基本原則的解釋。是次聲明用詞比較激烈,他希望公會不會成為政治鬥爭場所,在處理敏感及重大爭議的議題時,少用激烈用詞,否則無助減輕社會對立。

他續指,香港和內地分別實行普通法及大陸法,兩者處理憲制性問題的方式不同,前者就交由一般法庭處理,後者會有憲法法庭處理,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自稱為「憲法法庭」,但其地位等同憲法法庭,同時基本法列明涉及內地事務和中央管轄的範圍的事,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而「一地兩檢」是涉及內地事務,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最終決定權。

湯家驊認為,大律師公會應該多了解內地法律體制,特別是如何和香港制度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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