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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旅客走私沉香罪成判監

2018-01-03
■深圳灣管制站一名出境男旅客的背包被檢獲的土沉香木片。■深圳灣管制站一名出境男旅客的背包被檢獲的土沉香木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海關去年底分別截獲兩名旅客走私沉香,估計市值合共逾50萬元,兩人日前分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判處監禁四星期至六星期。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表示,沉香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任何人士如非按照條例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物種,均屬違法,呼籲市民切勿走私沉香或非法砍伐土沉香。

漁護署表示,海關人員去年12月31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出境男旅客,在他攜帶的背包內檢獲約4.4公斤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35.2萬元。漁護署經調查後,該名男子被控非法出口瀕危物種,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監禁六星期。

另外,海關人員去年12月28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出境男旅客,在其攜帶的背包內檢獲約2.2公斤土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17.6萬元。漁護署經調查後檢控該名男子非法出口瀕危物種,翌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監禁四星期。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沉香屬所有品種,包括土沉香,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的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任何人士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呼籲市民切勿走私沉香或非法砍伐土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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