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立法會補選安排,有反對派議員聲稱由選舉主任審核候選人提名資格是「政治決定」,又追問早前被DQ(取消議員資格)6人是否能再次成功參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帥夫指,選舉主任將考慮候選人的言行、有否簽署確認書等因素,並全權決定候選人提名資格是否有效,並強調該制度一直行之有效,可確保選舉公平。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多名代表昨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議,交代3月11日立法會補選的實務安排。是次補選為填補地區直選九龍西、港島及新界東,及功能組別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1個議席,即共4個席位。提名期由本月16日至29日,投票日全港共設有340個票站,包括325個分別位於3個選區,15個功能組別票站設於九龍東及新界西。屆時將會實施新安排,選民投票時需要出示身份證正本。
公民黨議員陳淑莊、郭榮鏗等在會議中追問有當選者因宣誓問題而被法院裁定喪失議員資格,會否影響有關人等參加補選,及有關確認書的安排。民主黨議員林卓廷更聲言,若參選人曾主張「港獨」,現時改說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部分,政府會否「既往不咎」。
陳帥夫在回應時指,選舉主任會依法處理提名,屆時會考慮一切因素,包括參選人是否有簽署確認書,並在提名期內盡快作出決定。
選舉主任有需要亦會尋求法律意見,但陳帥夫強調現時提名期仍未開始,現時仍是假設性問題,每個個案亦有不同,而選舉主任亦未作出判斷。
全權決定提名是否有效
他強調,法律賦予選舉主任全權決定參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而過往的立法會選舉中,每一個提名均需要由選舉主任確認,制度一直行之有效,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公開。他續指,若有人士對其決定不服亦有渠道申訴。
針對「佔中三丑」之一戴耀廷,在立法會選舉期間提出所謂「雷動計劃」,試圖操控選舉結果,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就提到,過去立法會選舉中出現一些不健康的選舉現象,例如民調、反對派的「雷動計劃」,故要求局方交代是次補選會否有相關的行政指引,制止不應該出現的選舉操控。
修例遏「雷動」 補選難落實
陳帥夫指,任何機構若在拉票區內進行票站調查需要向選管會申請,而針對類似「雷動計劃」相關事宜的公眾諮詢期剛結束,局方獲得不少意見,但將具體操作界定為民意調查還是配票具爭議性,局方需要再作分析,暫時未有決定,但可能要涉及修改法例,相信無法在今年3月的補選中落實。
針對是次補選的日期正值全國兩會期間,多名建制派議員發言時批評,相關安排反映國家意識及敏感度不足,當局應汲取是次經驗。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形容,補選「勞民傷財」,每一次均花費不少金額,故分開兩天舉行並不合理,市民投票亦覺麻煩,理應將6個從缺席位合併在一天補選。
陳帥夫則回應時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明白撞期帶來不便,但日子由選舉管理委員會獨立決定,當局尊重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