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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民議:瀆誓難「饒」 入閘從「嚴」

2018-02-03

民建聯九龍西候選人鄭泳舜昨日在論壇上批評,包括姚松炎等「前立法會議員」,在議會內宣誓時公然「加料」,公然「辱國及鼓吹「港獨」,以致是次補選需要浪費3億公帑,「真係人神共憤。」不少市民質疑,姚松炎在宣誓時故意「玩洁v而被DQ,但轉頭就再獲確認參加補選的資格,實在說不過去。

張先生:本性難移

姚松炎作為一個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人,現時又讓他重新參選,太沒意思。如果他又當選,豈不是白補選?那不如當初別取消他的資格。

姚松炎明顯不願遵守基本法才在誓詞中「加料」,他喪失議員資格前也明顯不認同基本法,不願效忠中央政府,即使再進立法會也不會因而變得遵守基本法,這樣的人不明白為何還能參選。

梁小姐:浪費公帑

雖說每個人都有被選舉權,但姚松炎之前已經選過,只是他當時沒有依法宣誓才有今天的下場,既然他已經被法庭裁定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我不明白特區政府為什麼會再次讓他參選?

每次選舉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每次補選都是浪費公帑,納稅人所交的稅應有更好的用途,例如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而不是浪費在為已經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安排補選。

崔女士:白忙一場

不論你是否認同,有規則便一定要遵守,姚松炎當日不應該自行在誓詞中「加料」,喪失議員資格是咎由自取,所以我對選舉主任裁定他提名有效的決定感到不解,DQ完他又再批准他參選,這不是政府自己搞自己嗎?如果他可以再參選,當初為什麼入稟要求法院處理他喪失議員資格的問題?這個決定浪費大量金錢。

盧先生:違憲難容

應不應該再給姚松炎再參選可從兩方面去說。首先,他明顯不是願意遵守基本法的人,所以才在誓詞中「加料」,選舉法規定選立法會議員必須遵守基本法,必須效忠中央和特區政府,從這角度看,他應該沒資格再參選。不過,人犯錯便一棒打死也不合理,希望他珍惜這次能再次參選的機會,真心遵守基本法,為市民做實事。 ■文、圖: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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