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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泰倒旗或提譴責 報告最快4月完成

2018-02-06
■梁美芬。 香港文匯報記者鄭治祖  攝■梁美芬。 香港文匯報記者鄭治祖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因譴責「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蟲泰)於2016年立法會會議期間在會議廳內倒插國旗,而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條就譴責鄭松泰議員的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昨日召開閉門會議。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於會後表示,委員會工作進展順利,已完成取證工作,正準備起草報告,稍後將再讓作供者確認作供內容,估計可於4月底完成報告。據悉,委員會認為從各種證據顯示,鄭松泰已違反「行為不檢」及「違反誓言」,故委員會將引用基本法79(7),對鄭提出譴責動議。

鄭松泰於2016年10月,出席立法會會議期間,曾兩度走到建制派議員的座位前,把放在^上的五星旗和區旗倒插。事後,建制派提出動議譴責,譴責議案終獲通過,並交由調查委員會處理。

進展順利 正起草報告

梁美芬昨日於會後表示,調查進展順利,現已進入起草報告階段,預料最快4月份可向立法會遞交報告,隨後便進行討論。

她續指,會上議員對「是否行為不檢」、「是否違反誓言」及「是否就引用基本法79(7),提出譴責動議」等,都有詳細討論。她還提到,由於早前法庭已有判刑,對委員會的工作有很大幫助,稍後需與證人確實其證供及意見,相信須再召開會議,大約4月底便可完成整份報告。

鄭違「行為不檢」「違反誓言」兩罪

據悉,委員會取證過程中,發現鄭松泰曾透過facebook等途徑,明確承認自己倒插國旗的行為,加上早前法庭亦判罪名成立,判罰款5,000元,此為相當有力的證據。委員會同意,鄭已違反了「行為不檢」及「違反誓言」兩項罪名,須引用基本法79(7)提出譴責,現正研究應該採用什麼適合的譴責字眼,期望4月底完成報告,最快5月之後在立法會大會上展開辯論。

由於立法會秘書向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是引用當年民主黨甘乃威被譴責的文本,但委員認為,甘乃威只是對女職員有非分之想,不涉及「行為不檢」及「違反誓言」,譴責用字相當溫和,亦不適合用在今次鄭松泰事件當中,故要求秘書再撰寫新一份文本,譴責的用字較強硬及具有方向性。

有委員認為,按照《議事規則》,有關譴責動議須獲得在席三分之二議員贊成,才能夠撤銷鄭松泰的議員資格。就算建制派議員全數出席也只有39人,較在席三分之二即46名議員的要求,尚有很大距離。加上預料反對派將傾巢而出極力反對,故有關譴責動議不獲通過的機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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