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早前將《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刊憲,該條例草案亦已在立法會首讀和二讀,「一地兩檢」的「三步走」程序終於走到最後一步。高鐵香港段通車後,香港將與國家高鐵網絡聯繫起來,大大縮短香港來往內地各主要城市的時間。因此,我希望立法會能務實、理性地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在第三季前完成本地立法程序,令高鐵香港段能夠如期通車。
政府上周刊憲的條例草案內容,除清晰訂明被列為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的指定範圍,視之為「處於香港以外並處於內地以內」;亦列明在該內地口岸區的法律適用及管轄權劃分,包括界定何謂保留事項及非保留事項。我認為,這些內容已釋除部分人士對劃分口岸的疑慮,當然還有一些內容需要當局解釋,例如部分香港法制保留在「內地口岸區」實行的條文詳情為何等,我承諾會將這些問題帶入法案小組內討論。
深圳灣口岸成先例
其實「一地兩檢」是有先例可循,香港市民常用的深圳灣口岸,早於10年前便開始「一地兩檢」。回顧這10年的經驗,深圳灣口岸的兩地司法管轄區及分隔線清晰可見,兩地執法人員亦嚴格遵守法律,至今無發生過執法問題,人流物流的清關程序亦方便順暢。深圳灣口岸每日處理的出入境客量,由開通初期的3萬人次,迅速增長至2016年的13.7萬人次。既然「一地兩檢」是兩地出入境管制合作的最佳模式,沒理由在深圳灣口岸行得通,在西九龍高鐵站卻會出現諸多問題。
總括而言,我認為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時,議員應從有利香港未來發展,及便利市民生活為首要考慮。自特區政府決定興建高鐵香港段及採用「一地兩檢」的安排,大多數市民都表示支持,因為大家明白高鐵貫穿全國各個主要省市,甚至透過「一帶一路」連接世界,一直期待香港能夠參與其中。香港要進一步及更好地融入國家的發展,高鐵香港段就要發揮最大效益;而高鐵香港段要發揮最大效益,落實「一地兩檢」就絕對是不可或缺的。 ■立法會議員 陳絔g
註:標題及小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