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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辱基本法沒有資格參選

2018-02-27

明辨

日前,立法會補選進行了選舉論壇,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候選人陳家珮展示一張相片,相中清晰顯示一名男子在焚燒一件象徵基本法的道具,而該名男子正是香港島另一候選人區諾軒。事緣區諾軒曾於2016年年底於中聯辦門外焚燒象徵基本法的道具,可是區諾軒卻三番四次試圖隱瞞自己是相中人,否認自己未有真誠尊重和捍衛基本法的事實,結果被另一候選人任亮憲痛斥「冇誠信」。區諾軒的尷尬迴避,可見他也自知「身有屎」。

相片中的基本法道具封面有國徽,區諾軒焚燒印有國徽的基本法道具已涉嫌觸犯《國旗及國徽條例》第7條「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3年。」而即使區諾軒已獲選舉主任「放行」通過其選舉資格,但也不是「過了海便是神仙」,根據表面證據,選舉主任可重新去審視區諾軒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從而取消區諾軒的參選資格,否則,一般市民也可透過司法覆核挑戰選舉主任通過區諾軒參選資格的決定。

況且,立法會補選所有參選人均要簽署聲明,表明自己真誠擁護基本法;可是區諾軒焚燒基本法的舉動則明顯與真誠擁護基本法背道而馳,不單未能說服公眾,也是一項作出虛假聲明的刑事罪行。

焚燒基本法,與「港獨」衝擊法律和制度的本質類同,可見區諾軒與「港獨」分子是一丘之貉,辱國徽和基本法之徒妄想循補選成為立法會議員,進入議會鬧事,並以公帑供養其他志同道合者作其議員助理。試問侮辱基本法者怎樣真誠擁護基本法?區諾軒又侮辱基本法又要出選,除非是精神分裂,這種披�茩惆膋漪F客,與主張「港獨」的政黨和辱誓「六丑」同是過街老鼠,根本沒有資格成為立法會議員甚至候選人,選舉主任須考慮重新審視區諾軒是否符合參選資格,以正視聽。

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候選人還包括陳家珮、伍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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