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解釋」──
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
「三個決定」──
一、2014年8月31日,作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
二、2017年11月4日,通過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三、2017年12月27日,通過決定,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
「一個解釋」──
2016年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
「三個決定」──
一、2014年8月31日,作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
二、2017年11月4日,通過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三、2017年12月27日,通過決定,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