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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軒燒法 選民申禁任議員

2018-03-14
■王國興等昨協助選民黃大海到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香港文匯報記者范童  攝■王國興等昨協助選民黃大海到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香港文匯報記者范童 攝

焚基本法證非真擁護 王國興斥區言行違參選確認書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范童)代表反對派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並當選的區諾軒,在「入閘」後被揭發曾在示威活動中公然焚燒基本法,其後於選舉論壇更揚言有需要會再犯。有港島區選民昨日入稟法院,指出區諾軒焚燒基本法的行為,顯示他從無意圖、非真誠擁護香港基本法,要求法庭推翻選舉主任的決定,並申請禁制令禁止區諾軒宣誓就任議員。「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認為,區諾軒在言論、行動、書面也不符合參選資格。

鼓吹包括「港獨」為選項的「自決」的「香港眾志」周庭,早前欲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被選舉主任根據其政黨及本人鼓吹「自決」而裁定其選舉提名無效。惟周庭「Plan B」、同樣主張「自決」的區諾軒卻成功「入閘」。雖然市民已多番投訴,但在選管會未有處理之前,區諾軒已宣告當選,並暫定於下周三進行宣誓就任。

有見其議員資格備受質疑,港島區選民黃大海昨日在王國興及工聯會顧問律師王吉顯協助下,到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區諾軒出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他坦言,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巿民,沒有政黨背景,只希望盡市民責任。他指,將會自己一力承擔律師費。

入稟狀指,區諾軒2016年公開焚燒香港基本法,並在近日揚言會再做,顯示他從無意圖、非真誠擁護香港基本法,違反簽署的聲明,亦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宣誓及聲明條例,及立法會條例第四十條等的規定。申請人黃大海要求,法庭聲明區諾軒的議員資格無效,並申請禁制令,禁止他宣誓就任為立法會議員。申請書提到,申請人非常關注公眾及社會利益,絕非一名多管閒事或刻意製造投訴的人。

曾唱「獨歌」 揚言再犯

王國興昨日透露,是次覆核主要質疑選舉主任未有執行職務處理區諾軒的參選資格,違反程序公義。他解釋,區諾軒過去曾在文宣中推動「港獨」,在2016年焚燒香港基本法並表明會再犯,公然違反參選聲明確認書的要求,即「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一項。

他續指,區諾軒更曾在公開場合唱「獨派」的歌曲《城邦會戰勝歸來》,「有事實、有依據......(區諾軒)在言論、行動、書面也不符合參選資格。」

要求選舉主任檢視未獲理

被問及為何不在選舉前提出司法覆核,王國興解釋,另一名市民梁國偉早於選舉前10日,即本月2日去信選舉主任鄧如欣,要求她履行責任,以評定「香港眾志」周庭的相同標準,重新檢視區諾軒的參選資格,但沒有得到處理。

該市民其後向選管會主席馮驊,及選舉事務處作出正式投訴,惟選管會僅回覆稱會「盡快通知」。

王國興指,現時選舉結果「米已成炊」,只好申請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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