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30多名英國國會議員早前向英國外交部發出聯署信,聲稱香港的法治和基本自由「被侵蝕」,要求英國政府「關注」香港情況,並視之為「對港關係」的「優先考慮事項」。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指,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任意發表貶低香港良好法治聲譽,並可能對法治社會造成損害的言論,對香港發展毫無助益。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一直堅決捍衛和維護法治,「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
逾30名英國國會議員上周五向英國外交部發出聯署信,聲言香港特區政府利用法律「打壓民主運動」,或令司法獨立「受損」,並以「青症雙邪」梁頌恆、游蕙禎及其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廳被判罪成、「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旺暴被判刑等事件為例,稱《公安條例》「有違」聯合國人權準則。
人權法治不變 「篩選」純屬誤導
特區政府發言人前日重申,法治精神和司法獨立是香港的基石,也是「一國兩制」成功的要素。特區政府一直堅決捍衛和維護法治,律政司只依據適用法律、相關證據和《檢控守則》處理所有刑事案件,當中不存在任何政治考慮,法院亦是獨立進行審判。
發言人強調,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區一直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是國際社會有目共睹的。特區居民的基本權利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的充分保障。
就聯署信引「青症雙邪」的宣誓問題對人大釋法提出質疑,發言人指,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享有香港基本法解釋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的權力,是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的一部分,亦為香港法院所認同。
發言人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6年的《解釋》,清楚說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含意和違反該條文的後果,亦明確了指定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宣誓要求,任何關於「政治篩選」的指控均屬誤導和缺乏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