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國務院辦公廳公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將於9月1日實施。內地港澳研究學者指出,這是中央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大政策利好,今後將為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便利,並且相類似的便利港人的措施會越來越多,及越來越完善。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教授在接受中通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居住證是對港澳居民在內地各方面發展的基礎性便利措施。「此舉接地氣且適應港澳同胞切身需求,將助力港澳同胞抓住國家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機遇。」
他續說,從長遠來看,具有深遠意義,有利於解決港澳自身在經濟社會發展方面遇到的一些深層次問題,畢竟內地的機會多,市場大。
鄒平學指出,中央政策在各地「落地實施」時,各地還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推出優惠便利程度更大的措施安排,如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內地城市。
他又進一步指出,國家政策立場是不會變的,對港澳同胞只會越來越優惠。未來隨着時間推移,可以檢驗這些政策並不斷完善。
覆蓋範圍料逐漸改善
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指出,《辦法》第三條規定,港澳居民居住證登載的信息有一項叫做公民的身份號碼,是內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確港澳居民編制公民身份號碼,而且是按照國家標準來編制,與內地其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編制,這是制度上的重大進步,是國家治理能力和體系向現代化發展的具體體現。
他認為,港澳同胞在內地發展的訴求涉及面很寬,如醫療、衛生、養老、社會保障等,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決所有問題,因此先打破呼聲最高的制度性障礙。今後隨着內地社會管理水平、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提升,相信港澳同胞在內地發展的條件會逐漸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