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何君堯批反對派妖魔化 令港缺保障國安法律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日前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作「港獨」演講,包括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新界西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內的法律界人士昨指出,是次事件反映了目前法例的漏洞,香港社會各界應開始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展開討論,特區政府必須在行政、政策以至法律上就事件展開工作遏制「港獨」。她並批評反對派將二十三條妖魔化,以致香港在回歸後一直缺乏保障國安的法律,更引致香港近年出現「港獨」等超越「一國兩制」紅線的思想,呼籲反對派「回心轉意」。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永臣
本身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的梁美芬、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的何君堯,昨日與多個法律界人士會見傳媒。梁美芬指出,FCC縱「獨」一事反映現行法律在處理公共場所播「獨」,以至是整個「港獨」問題都有漏洞。
促政府開展工作及討論
梁美芬強調,香港絕對尊重和重視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所賦予的言論及新聞自由,但同時,基本法第一條及第二十三條分別強調了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以及香港要自行制定法律以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完整,故不應只抽出基本法的其中一條孤立討論,而必須從整體角度出發。
她認為,特區政府必須在行政、政策以至法律上就事件展開工作,不能令香港成為分裂國家的溫床,包括在社會上開始二十三條立法的初步討論。
她並批評反對派將二十三條妖魔化,以致香港在回歸後一直缺乏保障國安的法律,更引致香港近年出現「港獨」等超越「一國兩制」紅線的思想,呼籲反對派「回心轉意」,重新認識及理解基本法全部內容。
梁美芬強調,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就事件嚴辭回應,正好體現「港獨」逾越了「兩制」的事實,而中央政府顯然不容許有人或團體公然在中國領土上作宣揚分裂國家的行為。
何君堯:挑起仇恨涉煽動罪
何君堯指出,《刑事罪行條例》提到,若有人意圖引起對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的仇恨,足以構成煽動意圖,而煽動企圖並不僅限於暴力元素,只要有人引起達至仇恨的感覺,已經涉嫌觸犯煽動罪,雖然香港在回歸後未曾引用相關法例,但不代表法例並不存在。
執業大律師、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丁煌強調,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特區政府應根據《檢控手冊》盡快對相關人士作出檢控,以免年輕人遭受影響而斷送前途。
傅健慈促追究FCC刑責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重申,中央對港有全面管治權,而目前雖然只是一小撮人在搞「港獨」,但亦反映現時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有漏洞,特區政府必須完善相關法律,以維護國家統一。
他批評「民族黨」勾結外國勢力,更在香港煽動學生搞「獨」,不僅超越言論及結社自由的底線,更涉嫌觸犯煽動罪,認為政府必須採取措施應對,而FCC也不能以新聞自由作「保護傘」,特區政府應追究FCC在民事及刑事上的責任。
律師楊靈亦指出,政府與FCC在會址上有民事關係,可引用租約條款對FCC採取措施,包括考慮終止FCC的租約,並促請政府盡快公開租約內容,讓社會知道究竟FCC有否違反任何條款。
梁美芬則補充,特區政府在民事上起碼可向FCC出信,警告FCC不容作出縱「獨」等行為,讓市民知道政府不是「無做洁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