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雅詩(右)。 資料圖片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藝人張智霖(Chilam)的前女經理人梁雅詩,2014年擅自修改3份代言人合約私吞至少92萬元酬金,她早前在區院被裁定3項欺詐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欺詐手法形同偷竊,且涉款金額大,無可避免判即時監禁,量刑起點應為3年,但考慮被告已還款、控方檢控延誤,以及被告5歲女兒患有川崎氏病等健康情況,酌情大幅扣減刑期1年,惟仍需監禁2年。
女被告梁雅詩(43歲)聞判後即時落淚。案情指,藝人張智霖於2014年獲按摩椅品牌Ogawa邀請,以480萬元出任代言人,惟被告擅改合約訛稱為380萬,從而私吞92萬元。直到同年9月,張到馬來西亞開演唱會,Ogawa亦有員工出席,其間向張妻袁詠儀投訴到後台拍照受阻,袁詠儀其後揭發Ogawa真正合約價為480萬元。
張於是將事件告知老闆蕭定一,並找被告對質,被告承認偷錢,並發訊息向張和蕭道歉,翌日歸還總共92萬元。
蕭後來再翻查賬目,發現Adidas及P&G的合約亦被人偽造。其中P&G的合約酬勞應為200萬元,但公司的資料是160萬元;而Adidas的合約本為30萬元,虛假合約卻只寫20萬元。
被告同年底被警方拘捕調查,但翌年10月警方通知不會檢控她並歸還保釋金,惟至去年2月又再度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