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平 新社聯副會長
外國記者會(FCC)公然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演講,引起社會各界強烈不滿,特區政府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連日來亦多次批評外國記者會的安排不恰當,對國家的主權和安全構成冒犯,踐踏「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精神。
「香港民族黨」是一個鼓吹「香港獨立」的政黨,其言行經已超越言論自由的底線,在公開場合,對公眾發表鼓動分裂國家的言論,這已經超出了「言論自由」的範疇,更何況「香港民族黨」並不是止於言論層次,而是成立組織,並發展分部滲透至學校的學生組織,鼓吹暴力和仇恨,這些行為本身已超越了法律所容許的限度,嚴重衝擊國家的主權和安全。外國記者會邀請陳浩天在午餐會發表演說,在政治上和法律上也是非常不恰當的,亦為「一國兩制」所不容。
另外,外國記者會此舉也有挑戰國際法之嫌,根據1970年10月24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關於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指出:「每一國均享有充分主權之應有權利、國家之領土完整及政治獨立不得侵犯、每一國均有權利自由選擇並發展其政治、社會、經濟及文化制度等。」這是吸取二次世界大戰及之前,國與國之間以武力解決爭端的弊端,在聯合國的維持之下,任何國家的領土和主權完整理應得到尊重。外國記者會現在卻包庇公然主張分裂中國主權、破壞「一國兩制」的代表人物在會址進行演說,任由國家主權安全遭受踐踏,為陳浩天唱戲搭台,政府及社會各界絕不能視若無睹、忍氣吞聲。
有權利必有義務。傳媒作為「無冕皇帝」,監察輿情的公權力的前設是遵守當地法律和政治底線,以及尊重民情。更何況,外國記者會的會址屬於政府物業,容許陳浩天在政府物業內播「獨」違反租約規定,難怪有愈來愈多團體建議港府收回外國記者會的用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