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榮 香港東莞莞城同鄉會副會長 民建聯中委 沙田區議員
言論自由向來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但眾所周知,言論自由不可能抵觸國家安全或傷害和侮辱別人。不過在早前的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的事件之中,FCC及反對派再次曲解言論自由,並化作縱容「港獨」的工具。
陳浩天一直公然鼓吹「港獨」,並且更在過去提出使用武力推動其主張。直白地說,如果在某些西方國家有此類人物,基本上他已可被定義為恐怖分子或分離主義分子,甚或被當地政府拘捕。
FCC巧言令色地以言論自由為旗號邀請陳浩天到其會址演講,實際上便有如邀請阿爾蓋達成員在美國演講、邀請納粹主義分子在歐洲演講一樣荒謬,發生在這些國家是不可能被接受。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香港有一群人,居然在人家挑戰國家主權和人民尊嚴時,走出來為別人吶喊助威。FCC事件之中,居然有24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走出來,他們不是為市民爭取權益,而是反過來為FCC及陳浩天護航,搖尾歡迎FCC及陳浩天在香港播「獨」。筆者倒想問問,這些人究竟效忠什麼?有否真誠宣誓?縱使筆者認為在國富民強的今天,「港獨」分子的行為難以導致什麼國難,但賣國賊向來一個也嫌多!
筆者希望我們的政府和市民想想,既然憲法及基本法已清楚明文對「港獨」零容忍,政府為何還要被動龜縮地對FCC的行為表示遺憾,為何還要以優惠租金將物業租予FCC?又既然人家膽敢高舉「言論自由」幌子播「獨」,那港人提出國民教育及23條立法時試問又為何不能理直氣壯?港人又為何要被反對派剝奪自己的言論自由?說到底,言論自由不應是反對派的專利,打擊「港獨」,才是全國人民的共同責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