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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詞重點

2018-09-13

■被告專程攜帶氣槍到集會地點,隨時會用氣槍嚇人甚至射向人,案情嚴重

■被告已被還柙三星期,有深切反省

■被告年輕,對法律無知,過往循規蹈矩,無定罪記錄

■被告若經輔導及監督下心智會變得成熟、懂思考,重犯機會低

■判處18個月感化令,希望被告珍惜今次機會

■感化令期間被告須遵從感化官指示,否則會以禁閉性刑罰代替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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