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康(紅圈)當日被截查後,查出藏有仿製槍械。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去年帶氣槍出席「港獨」分子舉行的集會,被裁定管有仿製火器罪罪成,昨日被判18個月感化令,並留有案底。政界呼籲年輕人以此為戒,不要以身試法,以激進行動支持「港獨」。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有關判刑對年輕人已具有阻嚇性。
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認為,劉康被法庭裁定管有仿製火器罪罪成,由於這屬刑事罪行,他已經留有案底,將會對他將來升學、就業等方面留下很大的污點,其人生將要面對很大的打擊。
周浩鼎希望年輕人能夠引以為戒,不要再被一些不實的言論所煽動,做出一些非法行為,最終面對沉重的法律責任。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指出,當日劉康被搜出藏有仿製槍械,此行為已經相當之危險,擔心會引起模仿效應。
何啟明更批評,某些別有用心的政客利用年輕人作為「彈藥」,慫恿他們參與一些更激進的行動,當發生問題時自己卻躲起來,推年輕人承受一切的責任。
羈押後反省 判刑合理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表示,認同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惟考慮到被告犯案時只有16歲,被羈押後有深切反省,才判他接受18個月感化及定期接受心理輔導。
傅健慈認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刑,相信法庭對成年人的判罰會更加嚴厲。他並指有關判刑具有阻嚇性,呼籲年輕人不要以身試法,或被其他人煽動而去違法,以免鋃鐺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