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FCC違租約 建制促收回物業

2018-09-1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政府產業署日前公開與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會址的租契內容,其中清楚列明承租人(即FCC)不得使用、批准或容許物業的任何一部分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用途,而出租人(即特區政府)有權收回該物業。多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均表示,FCC明顯已違反了租約的規定,政府應立即收回有關物業,不容再拖。

梁志祥:不能再猶豫不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香港民族黨」及其召集人陳浩天,通過「實際行動」推動「港獨」,已是鐵一般的事實,FCC竟主動邀請對方在其會址內播「獨」,明顯已違反了政府的租約的規定。

他坦言,在消息傳出後,不少人已經因為FCC破壞租約條款,不斷要求身為業主的特區政府盡速採取行動,惟事隔個多月,產業署才公開租約的內容,證明了當日提出的質疑者要求合理,政府更應立即採取行動,不能繼續猶豫不決。

何俊賢:防「獨人」仿傚禍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指出,遵守中國憲法及特區基本法,是人所共知的基本要求。FCC明知陳浩天會在演講時鼓吹「港獨」,仍為對方提供平台,已觸及國家不可逾越的底線,觸及租約中「遵守法律」的規定,證明特區政府有清晰依據,終止FCC的租約。

他強調,特區政府必須採取即時行動,以防其他「港獨」組織有樣學樣,通過所謂民主、言論、新聞、創作自由等肆意播「獨」,以荼毒年輕人、挑動社會矛盾來增加其政治資本,屆時香港社會必定後悔莫及。

何啟明:嚴打擊免淪「獨」窟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指出,FCC是一間歷史悠久、且受到政府服務資助的協會,在租契條款的約束下,仍刻意給予「港獨」中人陳浩天,以其會址作為宣揚「港獨」的平台,於理於法都不合,而FCC刻意在會議記錄中隱藏了邀請陳浩天的過程,更反映FCC已有預謀製造事端。

他認為,FCC有關的舉措,明顯已違反了租約條款的規定。既然FCC單方面違約,特區政府就應從嚴處理,根據租約處理租戶的違規事宜,特別是必須依法收回會址,以證明特區政府打擊「港獨」的決心,同時杜絕「港獨」分子將特區政府的物業變成「港獨」基地。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