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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夢園】兼祧

2018-10-23

昂膛山人

「兼祧」這兩個字的背後,隱藏了我國過去的民間習俗;一個很有趣的「習俗」﹗

本山人是本港原居民,祖先們在三百多年前已「移民」至香港﹗因家母是客家人,所以我也懂得說客家話;「兼祧」這兩個字用客家話來唸,更覺傳神。

「兼祧」原來也是香港法律中的一個法律名詞,在香港政府的法律文件內出現﹗「兼祧」是一種中國傳統的習俗;由我們的前輩從內地帶來香港;而英國人「統治」香港時,居然也將「兼祧」的風俗收入香港法律之內,意思是在香港某段日子之內,實行「兼祧」的習俗是合法的﹗

所謂「兼祧」,可能是一種客家人的風俗,因為無論以國語或廣東話唸「兼祧」這兩個字時均不甚「順口」﹗

「兼祧」的意思是︰假如本人的父親共有四兄弟,又假如家父是長兄的話,他結了婚,而媽媽又生了我,我家便因而有了男丁的後代﹗又假如本山人的二叔和四叔也同樣有男丁後代,而只有三叔有數名女兒仍未有男丁的話,當三叔感到無力再添丁時,他便會和本人的父親(即他的大哥)商議,可否由本人再和另一位女士結婚(當然本人已有了妻和子的話),而這位女士將來如能生出一個男丁的話,則這個男丁便屬三叔的孫子了。如此這般,本人的三叔便會因為有了這個男丁後代而開心﹗

當然,如能再多添幾個男孫則更受歡迎的。在這種情況下,本人便是為了三叔而「兼祧」了一位太太,但這位女士卻並不是本人的妾侍,而是本人的「兼祧」﹗所以,「兼祧」是一個動詞,也是一個名詞﹗這種風俗在一些農村內是相當流行而普及的。由於英人曾一度治港,便將「兼祧」這種風俗也列入到香港法律之內。

後來,由於當時港府,大約在上世紀七十年代,開始規定香港的女士們也可以進入立法局當議員,當時香港名人李樹培夫人及女青年會高苕華總幹事也因而獲委任加入了香港立法局。她們便以立法局議員身份聯名要求香港政府取消香港男士可以「立妾」的法律並獲通過﹗

而「兼祧」這種法律也於1971年10月7日經香港立法局通過而取消了這種「兼祧」的習俗。因此,本人深信,在香港之內,能夠了解「兼祧」這種法律和風俗的人,一定不多﹗

因此,特意寫這篇小文章,解釋為什麼香港法律這一套很嚴肅的文件,居然也包含了這個描繪香港曾出現過這麼一段的「奇怪風俗」﹗

本山人的父親只有一位弟弟,本人叔叔一共生有五男五女。上述本人當然沒有因而曾經被安排進行了擔任「兼祧」的實際工作,上述的假設只是用來解釋「兼祧」這個非常奇怪的風俗而作出「真正的假設」而已﹗請千萬不要誤會本人曾經真正實行了這種風俗﹗為慰為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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