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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5年一次30天「大假」 港人可免內地個稅

2018-10-2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在北京與稅務總局人員會面,商討內地將於明年生效的個人所得稅新法例。他會後引述說,有關部門相信將對港澳居民設有5年的寬限期,即要連續5年每年在內地住滿183日才需要將境外收入報稅,中途只要單次離境超過30天,就可以「重新計數」。

內地明年1月開始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任何人每年於內地居住滿183天,在全球的收入,包括工資、存款利息、股息、物業收益等,都要按照內地稅率報稅。

譚耀宗昨日與稅務總局官員會面後表示,港澳居民不會豁免於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即境外收入亦零繳稅,但內地有關部門相信將對港澳居民設有5年的寬限期,即香港人要在內地連續5年每年住滿183日,且未曾連續離境超過30日,才會被納入為內地稅務居民,跟從內地稅率交稅。

他舉例說,如果一名香港人在內地連續4年每年住滿183日,他只須在第五年離開內地超過30日,就可以重新計算,有如「5年放一次大假」,但稅務總局亦會要求有關的香港居民先將收入所得備案。

譚耀宗表示,實施細則仍在徵求意見,諮詢期將於下月4日完結。他相信,離境超過30日便重新計算的安排很大機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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