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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會辯論DQ被否決 反對派無得炒作造勢

2018-10-2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繼續炒作劉小麗被選舉主任裁定選舉提名無效,為其陣營於立法會九龍西補選選情造勢。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昨日在內務委員會上,要求在下周三立法會會議上休會辯論關於是次事件的待續議案。多名建制派議員指出,選舉主任是根據法例作出決定,倘有不滿應循法律途徑解決,並批評反對派是試圖借立法會平台為參加補選的「自己人」宣傳。最後,有關議案被否決。

郭家麒昨日在內會上,要求大會休會辯論選舉主任「禠奪」參選人資格會否與市民的基本權利有衝突。他稱,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由今年1月開始,特首和律政司就「借」選舉主任的決定,以「除去眼中釘」,「剝奪」某些人的參選資格。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則稱,這些參選人是因為「政治原因而不能行使(參選)權利」,而非單純違法,加上中央和特區政府的「紅線不斷移動」,大會有需要討論事件。

建制派:不滿裁決應呈請

工聯會議員黃國健質疑,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將於下月舉行,反對派不斷炒作事件,更試圖提升到立法會層面,目的是為個別候選人搭平台造勢,令人相當之氣憤,並強調倘不滿意選舉主任的決定,可循法律途徑解決。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亦批評,反對派議員以「言論自由」為借口,替鼓吹「港獨」者開脫,現在更企圖利用立法會作為反對派候選人的造勢平台,是要不得的。民建聯議員蔣麗芸也指,立法會並不能夠有效解決有關爭議,當事人應向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才是合適的舉措。

民建聯議員張國鈞強調,法例保障的是香港市民「依法」享有選舉權,而基本法下的選舉權一直有一定的限制,如正在服刑或已破產者均不能參選。根據基本法,所有參選人都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法院有判決裁定選舉主任可DQ某些不「擁護基本法、保證效忠特區」的參選者,故選舉主任是依法DQ劉小麗。

針對選舉主任疑為庇「獨」

九龍東議員謝偉俊則指,目前有6宗涉及DQ的案件仍在等候法院聆訊,立法會現階段不適宜辯論有關問題。自由黨議員邵家輝則指,選舉主任是根據選舉法例作出決定,反對派不斷的批評,令人感到有包庇「港獨」之嫌。

內會最終以34票反對、23票贊成,不建議郭家麒提出休會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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