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學習英語最大的障礙並非文法的問題,也並非是語音的掌握,而是思想或概念的正確表達。同樣是「朋友」,在中文裡的意思並不一定完全等於英文裡的意思;又或者「學生」在中文裡的用法並不一定跟英文裡的用法相同,而「包括」在中文裡和英文裡表達的思想更是大相徑庭。
在中文裡,我們往往什麼時候都會用上「朋友」這個稱謂去指任何我們希望將會發展友好關係的人身上,例如我往往會說她是我昨天認識的①朋友、他是我相識多年的②朋友、各位坐在觀眾席的③朋友。
很明顯在英文裡,①朋友應該用上acquaintance,②朋友應該用上friend,而③朋友就應該改為audience。
低年級生稱pupil 高年級叫student
至於「學生」這個概念又如何?在中文裡,小學生,中學生甚至大學生,又或者申請入學的都是學生,入了學的又是學生,通通都是學生;但在英文中,稍為年紀小的一般稱為pupil,而在高年級才叫作student,但竟有人寫「There are 40 students in that kindergarten.」
對於還在申請入學的人我們應叫作applicant;而入了學的才是student。如果那些申請人已經是student,又何必申請入學?所以一些句子如「In this academic year, over 1,000 students applied for the programme offered by that college.」簡直摸不着頭腦。
「包括」這個概念更加錯得離譜。在中文裡,這幾十年來「包括」這個詞的含義轉變了很多次,非常複雜。它至少有下列幾個用法:
第一,它用來指一個整體概念的所有組成部分。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及離島。這個時候,英文方面最好用上「is composed of」或「comprises」或「consists of」,例如「The HKSAR consists of Hong Kong Island, Kowloon Peninsula, New Territories and outlying Islands.」
第二,有時候「包括」會解作一個整體概念中某些組成部分,例如香港特別行政區包括香港島。這個情況下,英文應該寫作「HKSAR includes Hong Kong Island.」當你用上include時,這就暗示除了Hong Kong Island之外還有其他島嶼。
總而言之,我們不能以心中的「中文概念」去表達部分英語概念。因此,要是想用英文表達得流暢,首先必須了解自己想表達什麼,了解字詞的含義,而不是單純追求字面上的翻譯。■朱偉基 明愛專上學院人文及語言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