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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卡回贈「天與地」 簽賬額可差8倍

2018-12-1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不少港人為了享受回贈而申請信用卡。消委會比較19間發卡機構合共38個有提供現金回贈的信用卡獎賞計劃,發現各種現金回贈模式所需簽賬額相差可達8倍;計算現金回贈的總成本也會因各類優惠、兌換條件、使用限制和年費等因素而改變,難以直接比較。

消委會呼籲消費者按慣常消費模式,選取最合適的信用卡,切勿盲目追求獎賞過度簽賬。

現時信用卡的獎賞計劃計算模式,可分為自動回贈、換領回贈及獎賞扣減。當中自動回贈的計算模式較直接,其餘兩個計算模式牽涉先以簽賬額賺取賞分,再透過賞分換取現金回贈,計算現金回贈的總成本變得更複雜,消費者更難直接比較。

在撇除所有其他優惠後,各計劃所需簽賬額由50元至450元不等,相差可高達8倍。

消委會調查發現,在18個自動回贈計劃中,所需兌換回贈的簽賬額,可再細分為按簽賬額的某個百分比計算,或直接以簽賬額按特定兌換比例計算,所需的一般或本地簽賬額由50元至333元不等,相差可達5倍以上。

消委會又發現,有發卡機構將全球分為不同區域,各區域內現金回贈所需的簽賬額各異,其中以於台灣簽賬最優惠,每簽賬11元便可兌換1元現金回贈。惟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須考慮簽賬除涉及外幣的兌換滙率,並計算支付給發卡機構和信用卡組織的手續費,提醒消費者切忌只着眼於海外簽賬的優惠,忽略交易中涉及的其他費用,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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