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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踢走違規學生合理公平公正

2019-03-08

傅健慈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近日,香港理工大學對學生與校方管理層衝突事件的紀律聆訊有了結果,對涉事的其中4名學生分別給予勒令退學並永不取錄等不同處分。理大指有關裁決為大學最終的決定,涉事學生不可就裁決作出上訴,引發社會該懲處是否過嚴、是否涉及政治因素等議論。

全世界的學校都十分重視學生的行為操守,不會容忍任何粗暴行為。理大召開聆訊,審視所有事實、證據、法律,全面考慮學生陳述的抗辯理據,作出這個判罰,筆者認為理大沒有政治考慮,判罰相當恰當,絕對合理、公平、公正!

理大過往亦有違反校規或涉及違法行為的學生被罰停學或被終止學籍。任何學校都注重學生的品德修養,絕對不容忍任何粗暴行為。

總而言之,學生必須努力學習,品學兼優,摒棄所有粗暴行為,樹立良好榜樣。被踢出校的學生是咎由自取。其他同學應該反省,汲取教訓,珍惜機會,努力改善,重新做人,在正途上邁進。

希望香港的年輕人引以為戒,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及「一帶一路」的機遇,增強自己對國家和民族的認同感,提升愛國心,成為愛國愛港事業的後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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