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良 教聯會主席
校政管理是落實辦學宗旨、培育學生質素和維護學校聲譽的重要因素,不可須臾或缺。近日,香港理工大學就有學生在李嘉誠樓與校方衝突事件進行紀律聆訊有了結果,對涉事的其中四名學生分別給予勒令退學並永不取錄、即時停學一年及社會服務令的處分。這個屬於校政管理的措施,在社會上引發熱議。
對四名學生作出處分,是管理層依據《香港理工大學條例》所賦予的管理權限和職責作出的決定,屬於校政管理範疇。原因是有學生「拒絕遵守由相關人士的指令並因而影響其教學、學習、研究或處理大學行政事宜」及「進行任何有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甚至「誹謗、襲擊或毆打大學教職員」。這些行為都不是一個有志於向學、有良好道德標準、有責任心和承擔感的學生應該有的。故此,從教育專業的角度看,管理層為消除不良影響、維護校園秩序、挽回大學聲譽而作出此決定,是正常的,也是合理合規的。
理大處分學生合理合規
這是一個發生在大學校園內的惡性事件。個別學生不顧保安阻攔,闖入校長辦公樓,囂張威嚇,甚至禁錮、推跌大學高層。這些行為發生在被稱為象牙塔的大學校園,不見了尊重、斯文、理性,突顯了蔑視、暴力、蠻橫。有這樣的學生,絕對不是大學的驕傲而是羞恥。香港理工大學為此發表聲明,對有關學生的粗暴行為深表痛心,表示除予以譴責外,將會按既定程序跟進事件,嚴肅處理,確保校園安全。
香港理工大學以「開物成務,勵學利民」為校訓,就是要使學生通曉萬物之理,並根據這種知識去辦事,把事情辦好。這次對四名學生作出處分,一方面維護良好的學習研究環境,一方面也是對受處分者的教育,希望他們能夠「吃一塹,長一智」。不聞不問,聽之任之,才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才是對教育專業精神的褻瀆。
此外,大學裡的學生會,作為學生利益的代表,應該以絕大多數同學的利益為依歸,在校園學習、生活和分享資源方面,起到溝通學生與學校管理人員之間橋樑的作用,怎麼可以無視校紀校規,隨心所欲?大學是政府辦的,使用納稅人的錢,並非法外之地,沒有可以讓個別人無法無天的道理,即使以冠冕堂皇的「言論自由」作包裝。
校園環境需要共同維護
對於處分之事,理工大學學生會日前發表措辭強硬的聲明,指責校方的不是,並以「言論自由」遭政治打壓來誤導社會大眾,尋找種種理由為受處分者開脫。這是不對的。處分決定不涉及言論自由,涉及的是要不要遵守校紀校規,要不要服從學校管理,以及是否要養成基本道德素質的問題。
以香港社會一段時間來激進思維和暴力文化仍有市場來觀察,不能不說,受處分的四位學生也是社會不良風氣的受害者,絕非偶然,值得社會關注。
就在理工大學決定處分四名學生後,一些政黨人士和議員,迫不及待地表示了他們的「遺憾及憤怒」。這種「遺憾及憤怒」毫無道理,起到極壞的示範作用,也使市民感受到其中用「同情」包裝的政治對抗本質。只要細心觀察就不難發現,受處分者有今日如此尷尬處境,與一些政黨人士和議員,將手伸進校園,經常誤導、利用學生,都有脫不開的關係。
香港理工大學有作育英才的悠久歷史,躋身於世界著名大學排行榜,具有良好口碑和威望。這次對四位學生作出處分,正體現了嚴肅校政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教學環境,愛護大學聲譽,以及「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此良苦用心,應該得到社會各界,尤其是教育界的理解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