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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大學生談戀愛也過問?

2019-03-11

潘國森

香港一家有宗教背景私立專上院校的學生會打算在今年西方情人節(Valentine's Day)舉辦課外活動,其中一個環節是讓參加男女同學隨機「配對」,結果被校方禁止租用校內設施,疑似「相親」由是胎死腹中。於是有人批評校方專制,連大學生談戀愛也要禁止云云。

近年本地大學生、尤其是學生會頭領的思想日見荒誕,總是以為自己就是宇宙的核心,在大學範圍內可以喜歡怎樣就怎樣。筆者畢業離校之後仍然經常到大學圖書館找資料和借書。幾十年前有一回見到學生會的公告,說他們向政府有關部門爭取將斑馬線搬到更接近大學門口一事,已得到回覆。所謂「斑馬線」是香港讓行人橫過行車道的設施,因為在地上劃上白線而形似斑馬的身上條紋而命名。斑馬線不設交通燈(俗稱紅綠燈),行人有絕對優先的過路權,只要行人在斑馬線前示意要橫過「馬路」(即行車道),車輛要停下來讓行人先走。至於有交通燈的過路線,則行人要等到綠燈才可過路,人車各佔一定的使用道路時間。當年政府拒絕大學學生會的要求,原因是那條斑馬線的位置是為了方便附近一家小學的學生過路而設!小學生年紀小,大學門口的車道交通繁忙,總不能在很短的車道連續設好幾條斑馬線,放一條在小學門口當然比放在大學門口合情合理得多了。

大學學生會頭領承傳的,就是類似這種只知有己、不知有人的心態。

2014年非法「佔中」之後,學生會頭領的思想言行愈見乖張。曾經有一位學生會會長揚言大學範圍之內所有設施沒有哪一處是學生不能到的!神經病!正常人都可以立刻想到男生不能入女廁、女生也不能入男廁了。不過,歐美有些「先進國家」已經發展到男人可以隨意進入女廁!但這不是現在我要講的話題,就此打住。

回到「情人節男女同學配對活動」,這是有點兒怪的課外活動,學生會變成了「婚姻介紹所」?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還有大學可以在校規中明令不允許男女生談戀愛嗎?中學也不能呀!要禁止學生「交往」、「拍拖」或「談戀愛」的話,校方還得要給以上這些行為下一個容易理解而少爭議的定義。校監校長老師吃得太撐沒事找事嗎?這「拍拖」可以談一下,是廣府俗語,以舊日廣州珠江上小艇用繩連在一起,來形容熱戀中年輕男女有影皆雙的情況。

幾十年前社會上討論、辯論、爭論的是「中學生應否談戀愛」。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則已經是「中學生應否有婚前性行為」了。近年,甚至有大學學生會的頭領以公費購買男用避孕套在校內免費派發呢!

筆者上世紀七十年代上中學的時候,中學生談戀愛的阻力已不算特別大,但是學校老師和家長比今天更得學生的尊重,要勸止中學生談戀愛還是有點「話語權」。記得那時鼓吹中學生可以、甚至應該「拍拖」,還舉美國的社會習俗為例。他們說美國初中學生「拍拖」是一種社交活動,一男一女青少年一起去看一齣電影,吃吃爆谷、喝喝汽水,如此而已。

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愛情與婚姻再定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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