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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判刑「政治騷」 美化禍首埋後患

2019-04-26

沈家燊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常務副會長 中國僑商會副會長 中國僑聯常委

「佔中」9犯各自所獲的判刑已宣佈,戴耀廷等人被判最多16個月刑期,4人需即時入獄。 讓「佔中」禍首受到法律的制裁,是維護本港法治和公民權利的必要之舉,有利撥亂反正,明辨是非,弘揚正氣。反對派還在借「佔中」禍首的判刑做「政治騷」、打悲情牌,把「佔中」9犯美化為「民主鬥士」,操弄「煽惑」把戲,企圖繼續分化社會、激化矛盾,特別是進一步誤導年輕人步9犯後塵,在「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歧途執迷不悟,給香港埋下無窮後患。這一點,港人一定要看清楚,絕不能讓「佔中」死灰復燃。

「佔中」對香港造成的巨大傷害罄竹難書。但是,「佔中」禍首從不認錯、不認罪,反而指責受檢控、被定罪是「政治打壓」。唯有通過法律來對他們的所作所為作出定論。正如此案的法官判刑時指出,各被告都表示不感後悔,但他們是否後悔,與他們的政治訴求無關,事件確令公眾受影響,公眾有權獲得道歉,但他們至今從未收到。香港是法治社會,司法獨立無庸置疑,法庭對「佔中」禍首的判決,是以法律手段向公眾作出交代,顯示「公民抗命」的政治理由不能凌駕法律之上,香港更沒有所謂「政治犯」。

判決是以法律手段向公眾交代

其實,「佔中」禍首對「佔中」的違法亂港性質和後果心知肚明。當初煽動年輕人參與「佔中」時,戴耀廷曾講過,「就算坐牢,都只是一兩個星期,當是生活體驗」;此次「佔中」案審理期間,他還表示,「入獄我不懼怕,也不羞愧。」因此,判戴耀廷等人入獄,是為他們自己所鼓吹的「公民抗命、違法達義」「埋單」而已。按照反對派的邏輯,坐牢是「公民抗命」的重要手段。但令人費解的是,反對派的支持者卻聲淚俱下,神情凝重,好像窮途末路一樣。其中一個避過入獄的「佔中」禍首強調,沒有人想承受牢獄之災,指入獄並非光榮,亦非享受之事。這或許道出了「佔中」禍首的「心底話」:他們只想享受「民主鬥士」的光環,絕對不想承擔「公民抗命」所必需承受的牢獄之災!

「政治打壓」論顛倒是非迷惑公眾

「佔中」禍首中有法律學者、宗教人士,但他們出爾反爾,漠視法治和社會道德,從一開始就暴露無遺。「佔中」的口號是「愛與和平」,但帶來79天無法無天的霸佔道路、堵塞交通,引發多次大規模的街頭暴力抗爭,完全玷污了「愛與和平」,卻欺騙了不少頭腦發熱的年輕人迷信「公民抗命」的謬論,並因此付出沉重代價;如今,「佔中」禍首獲刑,本來就是罪有應得的事,彰顯香港還有法治公義,社會核心價值的底線仍然能夠持守,反對派大肆炒作,把罪犯塑造成英雄,目的很簡單,還是要顛倒是非,刺激支持者反政府、抗法治的情緒。

「佔中」禍首的判刑,是否有足夠的阻嚇力,社會上有不同意見,特別是與「佔中」期間因維護法治而獲刑的警察相比,公眾的疑惑更大;「佔中」禍首中,個別最年輕的被告僅被判社會服務令,更令人擔心,會否由此造成誤解,年輕將成為躲避法律懲罰的「護身符」?年輕人是社會的未來,香港不會用嚴刑峻法來打壓年輕人爭取民主自由的合理訴求,但年輕人也須明白,依法辦事是最起碼、最重要的社會原則,「公民抗命、違法達義」不可能給香港帶來民主自由普選,不尊重法治,香港一定「無運行」,年輕人也要賠上個人前途。「佔中」的教訓太深刻,一定不能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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