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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方何機構提移交待了解

2019-06-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多次強調修例的緊迫性,是因為台灣謀殺案的嫌犯最快將於今年10月獲釋。不過,台灣是中國一部分,而特區政府提出的新措施,就指申請須由當地的「中央機關或部門」提出,這個「矛盾」如何解決?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回應有關問題時表示,特區政府稍後會了解台灣當局會由哪一個機構提出移交申請,要達至滿足這個比較嚴肅、高層次的要求才進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則表示,香港特區政府在與其他司法管轄區談個案移交時,「會先問清楚對方是否有代表性。......每個司法管轄區情況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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