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狎5失明失智婆婆 男清潔工非禮罪成

2019-06-01
■男被告陳有被控8項非禮罪成,還柙至6月14日判刑。 資料圖片■男被告陳有被控8項非禮罪成,還柙至6月14日判刑。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東華三院旗下護理安老院一名已婚的男清潔工,被指在長達6年時間內,疑藉工作之便向5名失明或患認知障礙症的婆婆,施以摸胸和脫下其尿片窺視下體。院舍3年前揭發事件,被告否認8項非禮罪受審,昨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還柙至6月14日判刑,其間裁判官會取閱被告背景報告。

被告陳有(68歲),2016年已離職。他被控2010年至2016年間性侵犯5名長者,包括7次摸胸及1次脫下事主的紙尿片窺視下體。事件直至2016年7月,院長接獲有關被告涉嫌非禮的匿名舉報,遂召見各工友問話才揭發事件。

裁判官作出裁決時指,被告只是負責清潔工作,沒有任何理由觸碰院友,7次摸胸屬蓄意侵犯,至於脫下院友的紙尿片窺視,雖然沒有觸碰,但亦等同拉低事主衣服令對方私處曝露;假設尿片有問題需處理,也不屬於被告的職責範圍,他大可找其他人處理,因此他必然有猥褻意圖。

本案審訊時,由於所有事主已離世,控方傳召3名目擊事件的院舍女護理員作證,辯方則以目擊證人與被告有結怨,質疑證人合謀作出誣陷。但裁判官認為證人誠實可靠,證人若因私人恩怨而誣告,大可誇大指控,用不同的非禮行為指證被告,令他更難辯解,又或用護老院發生的失竊事件來陷害他。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上世紀50年代年僅12歲時,已輟學做童工幫補家計,其後又在工廠做學徒和工人,九十年代工廠北遷式微後,始轉任護老院工人。辯方續指,被告閒時會捐血助人,本案調查時間頗長,被告因而長期承受精神壓力,需定期往精神科覆診,希望候判期間繼續擔保。惟裁判官拒絕,被告需即時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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