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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上身反「一中」 反對派兼任「立委」?

2019-06-0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台灣陸委會前日稱,不會接受以「一中」架構為前提的逃犯移交協議,香港的反對派議員就在昨日會議上一個接一個重複台灣當局的立場,並以此質問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有人更陰謀論地演繹是次修例是借機將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移送到內地,令人哭笑不得。建制派議員批評,反對派所作所為是在為台灣反對「一中」做代議士,刻意扭曲修例,將填補法律漏洞變成政治議題。

一再重複陸委會說法

台灣陸委會前日在回應特區政府提出「中央機關提出移交要求」建議時聲稱,「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擁有獨立司法管轄權,並稱相關修法若是以「一中」架構為前提,台灣絕不會接受這種「以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為目的之作為」。在昨日會議上,公民黨議員郭榮鏗、郭家麒等,就一再重複台方的說法,質疑修例「無用」。

屈修例為「矮化台灣」

李家超在回應時強調,台灣殺人案證明,倘香港人在一個沒有長期移交協定的地方觸犯嚴重罪行,香港並沒有法律基礎或有效方式去處理,「政府不能夠違法,所以才希望盡快審議這個條例,盡快建立處理案件的法律基礎。」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更「台獨」上身,荒謬地稱特區政府一直沒有清楚交代台灣的「中央機關」是什麼,日後就可說台灣的「中央機關」就是「北京」,屆時台方就需向內地要求將陳同佳引渡到台灣,最終達到「矮化台灣」的效果。

李家超嚴正聲明,台灣殺人案疑犯不會被移交內地,只會被移交到台灣,並強調倘移交要求涉及的刑事罪行並非發生在請求移交國家或地區的境內,且香港對有關罪行沒有域外司法管轄權,則可不作移交。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批評,涂謹申假設陳同佳會被送到北京審判、監禁,「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還要誤導市民。」新民黨議員容海恩直言,反對派的提問都令人難以理解:全部證據、證人都在台灣,疑犯當然是在案發地受審。

工聯會議員郭偉強指出,台灣當局反對移交協議在「一中」框架下進行,「這個很明顯是台灣借香港的修例,借題發揮。這個(借題發揮)也不是猜測或幻想,是台灣陸委會自己親口承認的。」

他直言,在是次事件中死的是香港人,殺人的也是香港人,現在台灣當局只是在講風涼話,是不負責任的,「(香港)反對派是在刻意扭曲,將修例變成政治議題,成為台灣反對『一中』的代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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