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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將提逾百動議大會拉布

2019-06-0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此前,因反對派議員大肆拉布,令處理《逃犯條例》修訂條例草案的委員會被迫解散,政府亦始終未有機會向立法會議員及市民解釋條例修訂。保安事務委員會因此連續幾日舉行特別會議,擬用20小時,讓當局與議員直接溝通。惟反對派議員連20小時都不放過,繼續施展拉布功力,還在會上提出多個動議,最後表決均不獲通過。惟民主黨和公民黨,已分別稱會提出94項和30多項修正案,企圖在大會再拉布。

問題重複 答完又問

會議上,反對派議員一直重複包括是否會將台灣殺人犯移交內地、是否有移交名單等問題,令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要不斷提示「這個問題已經問過」。在官員解答這些重複的問題時,反對派卻又指稱當局來來去去答的內容都一樣。

在會議至尾聲時,陳克勤就「民主黨」議員來信作出意見表述。陳克勤說,有7名議員提出,希望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出席接下來的特別會議。他認為,是次特別會議是為了讓議員就《逃犯條例》修訂質詢政府,而上一次會議已經否決了召開公聽會的議案,倘今次僅僅是邀請兩個特別單位參會,會違反之前決議,對其他單位不公道,故建議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可以書面或其他形式將意見交至會議討論。

惟話音剛落,反對派議員郭榮鏗、張超雄、楊岳橋等就提出「規程問題」,聲稱邀請公會是慣常做法,又污衊議員都不會看書面意見云云。

行政會議成員、工聯會議員黃國健質疑兩個公會是否真的有特權參會,且此前大律師公會已經對修例表達過立場:「關於《逃犯條例》修訂的討論在社會上關於法律的不多,關乎政治表態、政治立場的就更多。」

最後,該信意見需要進行表決,就「是否同意邀請兩個公會出席特別會議」,投票結果為10票贊成,18票反對,不獲通過。

張超雄其後還提出了3項動議,分別是在條例中增加無罪假定、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等直接包括在法例修訂中;考慮不同議員提出的方案;要求政府撤回要求二讀的預告。3項動議均以10票贊成,20票反對不獲通過。

梁繼昌則提出要求律政司司長必須出席餘下會議,最後以10票贊成,19票反對不獲通過。楊岳橋提出加入修訂,讓香港法院在作出外地沒收令的過程中,具有審視提出要求的司法管轄區之法治水平的權力,最後以9票贊成,20票反對不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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