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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刪藏鐵通暴徒相 林卓廷涉毀罪證

2019-07-18
■林卓廷被鬧爆「篤灰」,即向激進分子「跪低」。 林卓廷fb截圖■林卓廷被鬧爆「篤灰」,即向激進分子「跪低」。 林卓廷fb截圖

激進分子前晚圍堵沙田新城市廣場,民主黨新界東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到場,稱知悉有一男子攜帶大袋鐵通進入商場,並已拍下照片,虒荍敹E進分子「不要衝動」,結果被鬧爆是「篤灰」,他其後向激進分子跪低,稱自己「從來沒有,亦絕不會公開相片」,更兩次強調已將唯一證據刪除。多位法律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在公眾地方攜帶攻擊性武器干犯刑事罪行,林卓廷明知有人涉嫌違法,不出手阻止,更刪除證據包庇,這只會令更多年輕人有恃無恐、繼續「搞事」,「簡直是有立法會議員幫忙銷毀罪證。」

在周日發生流血衝突後,沙田新城市廣場一直未能恢復安寧,反而連續被圍數日。前晚,在激進分子圍堵商場諮詢處時,林卓廷突然現身,稱知悉有一男子攜帶大袋鐵通進入商場,更已拍下照片,「請大家冷靜」云云。但他當時並沒有報警制止,更未出手阻止,反而是走到激進分子中「調停」。

事後,林卓廷在facebook上聲稱,拍到該男子攜帶武器的是其同事,他「從來沒有,亦絕不會公開相片」,「有關照片我和同事已徹底刪除,亦無外傳。」

馬恩國:涉協助企圖犯罪

林卓廷此舉已涉嫌協助毀滅犯罪證據。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有人在當時當地攜帶鐵通出現,是涉嫌在公眾地方攜帶攻擊性武器,林卓廷倘真的掌握證據,還放任該男子出現在示威地點,且在事後刪除相片,很有可能涉嫌協助企圖犯罪。

他續說,警方尚未開始檢控,林卓廷卻銷毀了證據,一旦警方需要控告涉事男子,應當考慮起訴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即使不講法律,林卓廷所為對社會影響亦是非常不良,「簡直是有立法會議員幫忙銷毀罪證。」

馬恩國指出,警方需要做好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及遊行權利的平衡,倘接下來的遊行或示威活動是會造成衝突、導致人員受傷,警方需要參考過往類似遊行及行跡,考慮活動是否會再次演變成暴力。如果「平衡」不能彌補所造成的傷害,警方有權不給予可能演變成暴力的集會「不反對通知書」。

黃國恩:庇暴須強烈譴責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嚴格來說,攜帶一大袋鐵通進入商場的男子涉嫌在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林卓廷身為立法會議員,明知持有鐵通的男子有錯、甚至涉及刑事罪行,更聲言已刪除有關證據,「如此包庇,一定要強烈譴責。」

黃國恩認為,現在部分人已經完全目無法紀、明目張膽,講明一定會「搞事」、要繼續升級行動,警方一定要小心處理和防範,避免再次出現沙田那樣的流血事件。

同時,從法律上講,警方亦有權衡量集會是否「高危」、是否違法,惟現在執法部門很多法都不敢「執」。他強調,香港一直尊重集會自由、言論自由,但在一連串事件發生後,警方和社會或許需要重新衡量,「到底是集會自由緊要,還是公共安全緊要」。

傅健慈:愧為立法會議員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批評,林卓廷稱自己已蝪ㄔi以證明該男子攜帶鐵通的相片,這是珝擭瓴琚A絕對不恰當,愧為立法會議員,且在當日知曉有人攜帶攻擊性武器進入商場時,林卓廷個人都可以行使「市民拘捕權」,惟他不僅不加以制止,更明目張膽去包庇罪犯,這樣只會令到更多年輕人有恃無恐,繼續用暴力破壞香港的社會安寧和公共秩序。

他續說,林卓廷的行為也可能涉嫌觸犯普通法的「妨礙司法公正罪」,應予以嚴厲譴責,又質疑來來去去都是林卓廷一個人「自圓其說」,有沒有照片都不知道,不排除他是欺騙激進分子,想趁機抽水。 ■香港文匯報記者 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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